编辑: 252276522 | 2019-11-09 |
一、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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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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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职能
2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4
(四)部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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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0
(六)部门采购情况
24
(七)固定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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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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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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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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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思路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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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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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价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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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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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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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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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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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绩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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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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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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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41 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官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官财字〔2018〕63号),我公司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对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以下简称 官渡区民政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官渡区民政局对提供的与绩效评价相关的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现绩效评价工作基本结束,将绩效评价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1.
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官政办通〔2015〕69号),官渡区民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管理科、优抚安置科、社会救助及救灾科5个职能科室和党委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官渡区殡葬管理所、官渡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官渡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官渡区 双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官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均纳入官渡区民政局统一核算. 截至2017年底,官渡区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11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11人,工勤人员3人).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31人,实有24人.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官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规划,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指导灾区搞好生产自救和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负责组织核查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捐助(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发放和使用情况,承担官渡区救灾捐赠具体工作.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搞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监督和检查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使用.指导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 4.贯彻执行国家优抚政策和法规,指导检查全区优待抚恤政策的落实.承办革命烈士追加、褒扬的申报、审核和抚恤工作.承办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和伤残关系转移的申报工作. 5.拟定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计划,并负责接收安置工作. 6.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7.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区)、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全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8.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推行社区居务公开和基层政权建设. 9.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福利企事业发展的政策,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福利生产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工作.负责遗体异地运输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12.负责全区老龄工作. 13.负责全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14.负责对全区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出具有关核对报告并做好信息的整理及反馈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官渡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官渡区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印发了《官渡区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施方案》,通过社会招聘方式,为全区各街道、社区配备100名专职民政事务员. (2)向市、省老龄办申报新建、改扩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5个. (3)新增当你老了健康养老中心、吴井官房老年公寓、知青老年公寓,新增养老床位1279张. (4)2017年 春节 期间,全区67家责任单位开展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1949户;
进一步完善了 官渡区困难群众帮扶解困管理平台 系统功能,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对象实施了网格化、动态化管理;
2017年,全区共有3169名领导干部职工参与结对帮扶工作,结成对子2152户3687人. (5)拟定了《官渡区关于推进 三社联动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官渡区关于推进 三社联动 社区治理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 2+1+1+X 社区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 三社联动 社会治理体系,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 (6)推进 村改居 社会体制改革工作,打破 村改居 社区的封闭管理模式和辖区管理盲点,促使参与改革的 村改居 社区的社会治理工作逐步走向城市化、规范化、制度化. (7)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累计为48052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543.10万元. (8)特困人员供养政策进一步落实到位.截至10月底,为53名特困人员累计发放供养金38.75万元;
社会散居孤儿12人,艾滋感染儿童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人. (9)制定出台《官渡区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提高了医疗救助上限标准,最大限度地缓解居民医疗困难和问题.截至10月底,共为低保、五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666人次,支出救助金111.85万余元. (10)制定出台《官渡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扩大了救助范围和提高了救助标准,截至10月底,累计救助困难家庭和个人331人次,支出救助金135.724万余元. (11)全力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建成后将成为市级、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官渡区社会工作人才基地等多种组织和服务的集合体的互动平台. (12)切实推进城市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达标建设工作.聘请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对全区社区 两房 的解决途径等相关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昆明市官渡区民政局委托的官渡区社区活动场所、办公用房咨询评估报告》. (13)开展品牌特色社区创建工作.2017年4月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区 品牌社区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官社建办通〔2017〕9号),拟定《关于创建官渡区品牌社区的工作方案》,确定吴井街道五里多社区、官渡街道艺术家园社区作为2017年度全区 品牌社区 示范点. (14)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社会工作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区8个街道89个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和试点社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共120余人进行了培训;
举办2017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辅导初级班,辖区各街道、社区共90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培训.2017年,官渡区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的人数为17人,其中初级15人,中级2人. 2.职能目标完成情况 (1)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是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汛期值带班工作制度及三级灾害信息员网络微信群,实现了突发灾害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
二是开展 5.12 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力度,储备了大米、帐篷、衣被等物资37种,价值247万余元. (2)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已进入成果转化阶段.截至2017年6月,官渡区地名普查共搜集地名调查目录3652条,通过外业实地踏勘采集多媒体和经纬度信息地名3652条,通过内外作业、专家认证、走访座谈、核查审定,逐级审核把关,共形成涉及11大类61小类的地名3652条. (3)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开展了三次大型殡葬改革大型宣传活动,实现了连续9年 平安清明 的目标;
深入推进生态节地殡葬. (4)截至10月,殡葬服务业营业收入4142.80万元,同比增长13.26%. (5)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截至2017年10月,共开展街头集中劝导、劝离300人次,送救助站救助11人,送返乡1人,协调解决户口1人,落实保障政策2人. (6)认真做好双拥共建工作.2017年 春节 ,走访慰问驻区部队32家,购买慰问物资145.93万元;
慰问辖区内复、退、转、伤残军人和 三属 4376名,发放慰问金128.01万元;
召开全区双拥工作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将《2017年官渡区双拥工作综合评估目标任务》分解到全区成员单位及32家驻区部队;
开展了 八一 国防军事日活动、召开军地联席会、国防教育及官渡区、空港经济区纪念建军90周年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选树了双拥工作先进单位15个、双拥工作先进个人25个、爱国拥军模范家庭10个、优秀退伍军人20个. (7)认真做好优抚安置工作.2017年,共审核享受400元/月生活困难补助932人,享受800元/月生活困难补助257人,享受900元/月生活困难补助16人;
审批农村籍退役老兵生活补助18人;
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356.2万元. (8)做好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制定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官办通〔2017〕52号).全区新登记民办非企业32家,注销行业协会商会9家;
共办理结婚登记3958对,离婚登记1696对,补发婚姻证1409对,出具婚姻证明7份,当事人查阅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