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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200 建设地点 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车田村 立项审批部门 安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18-360829-13-03-01909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搬迁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牲畜屠宰C135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32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000 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5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
4%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原有安福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位于安福县平都镇,于2003年投产,年屠宰6万头生猪,目前在产.但因周围居民稠密,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根据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和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 统一规划、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 的生猪管理方针,以确保猪肉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杜绝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为目标,为加强肉市场管理,维护肉类市场秩序,减少环境污染.因此,本项目需要重新选址搬迁.经安福县农业局、安福县林业局、安福县国土资源局、安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协商讨论,安福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决定在安福县工业园车田村投资1200万进行关生屠宰场搬迁项目,搬迁后产品方案仍为年屠宰6万头生猪,以满足生猪市场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要求,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类别属于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5屠宰 其他 ,因此,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安福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于2018年9月委托江西夏氏春秋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项目区的环境情况以及项目设计实际情况,对工程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识别和筛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二、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 安福县关生定点屠宰场搬迁地址位于吉安市安福县工业园车田村,本项目四面均为林地,其中南侧隔林地为安福县工业园,东侧隔林地为大光山煤矿,现已停止开采.具体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0′58.5 ,北纬27°25′15.89 ,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600m散户居民点,据现场勘探,项目400m范围无居民点(原有大光山煤矿宿舍已拆除或废弃),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周围敏感点分布见附图二,四至现状见附图三.
三、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占地面积为133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其中屠宰间1000 m2,待屠宰间1000 m2,办公宿舍楼930m2.项目生产规模:年宰6万头生猪.本项目项目组成表1,产品方案见表2. 表1 建设项目组成表 工程分类及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待宰间 1F,占地面积约1000m2 屠宰间 1F, 占地面积约1000m2 辅助工程 办公宿舍楼 3F,占地面积约310m2,设有宿舍和食堂 供电锅炉房 设置电热空气能热水器1台,占地面积约70m2 配套工程 供水 来自市政供水,用水量41125 m3/a 供电 来自当地电网,年用电量12万千瓦时 环保工程 废气工程 恶臭气体采取安装排风扇对车间加强通风,厨房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 废水工程 预处理(格栅+沉砂+隔油+调节池)+厌氧+好氧+消毒 工艺处理,废水排放量36900 m3/a 固废工程 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去向合理,废物暂存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 噪声工程 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表2 产品方案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屠宰生猪 万头/年62其中 猪肉 t/a
11250 3 猪头 t/a
750 4 猪蹄 t/a
169 5 猪尾 t/a
75 6 猪杂 t/a
1125 7 猪血 t/a
383
四、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拟设员工30人,工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厂内设食堂,宿舍,员工15人在厂内食宿,15人不在场内食宿.
五、主要工艺设备及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均为新增设备,主要设备如下表: 表3 本项目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赶猪电鞭
1 台2单向赶猪道
1 台3扣脚链
60 套4托腹活挂输送机
1 台5接血池
1 件6卸猪器
2 台7放血自动线
90 米8驱动装置
1 套9涨紧装置
1 套10 导向装置
7 套11 运河式浸烫机
1 台12 螺旋式刨毛机
1 台13 进猪滑槽
1 件14 出猪滑槽
1 件15 液压刨毛机
1 台16 清水池
1 口17 烫毛池
1 口18 白条提升机
2 台19 滑轮释放器
2 件20 白条解剖自动线
98 米21 驱动装置
1 套22 涨紧装置
1 套23 导向装置
3 套24 胴体高压清洗机
1 台25 快速输送机
1 台26 往复劈半锯
2 台27 电子秤
1 台28 双轨手推线
505 米29 双轨滑轮
600 套30 叉档600 根31 电热式空气能热水器
1 台32 冷库
1 套表4 项目原辅材料及动力、能源消耗表 序号 名称 年用量 来源
1 生猪 60000头 外购
2 水41125m3 来自市政供水
3 电12万千瓦 来自市政供电网
六、总平面布置 项目用地为规则矩形,厂内构筑物整体呈东西走向.待屠宰间和屠宰间并列位于场地中部,屠宰间位于待屠宰间下方.办公生活区位于场地南侧,锅炉房位于场地西南角.污水处理设施布置于厂区东侧边界.主出入口设置在南侧场界中间,便于物料运输.场界四周种植绿化带.根据《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总平面布置要求中的 3.2.3屠宰清洁区与分割车间不应设置在无害化处理间、废弃物集存场所、污水处理站、锅炉房、煤场等建筑物及场所的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其间距应符合环保、食品卫生以及建筑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安福县主导风向为东北偏北风,次主导风向为东南偏南风,本项目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布置于待宰间和屠宰间主导风向和次主导风向侧风向,但办公宿舍楼位于项目待宰间和屠宰间主导风向下风侧,且距离较近,为减少恶臭气味的影响,建议将其移至厂区东北角,则项目平面布置总体较为合理,详细平面布置见附图四.
七、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取自市政供水,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其中生产用水主要屠宰用水.屠宰用水包含:待屠宰间冲洗水、宰前淋洗水、宰后烫毛废水和内脏冲洗整理废水及车间冲洗水. 1)屠宰用水 根据《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宰杀一头猪会产生0.5-0.7m3的废水,本项目以0.6 m3/头计,项目屠宰废水产生量为36000 m3/a(120m3/d),废水产生量以90%计算,则屠宰废水使用量为40000m3/a(133m3/d). 2)生活用水 根据《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DB36-T419-2011)》,在厂区内食宿生活用水量按200L/(人・天)计, 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用水量按50L/(人・天)计,则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900 m3/a,非食宿员工生活用水量225 m3/a,总生活用水量为1125 m3/a(3.75m3/d),产污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00 m3/a(3m3/d). 综上,项目总用水量约为41125m3/a(136m3/d). (2)排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来屠宰用水和生活用水.则项目排水量为36900 m3/a(123m3/d).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由于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尚未建设,纳污前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排入泸水河,纳污后厂内职工生活废水和屠宰用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安福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者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安福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泸水河. (3)供电 本项目电源引自当地供电线路,负荷根据设备所需功率及照明设施等分配,本项目年用电量约120万千瓦时. (4)供热 项目采用电热式空气能热水器供热,无燃料废气产生.
八、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预计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8年12月建成投产,计划在今年完成屠宰场搬迁工作. 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原有工程概况 原安福县城关生猪定点屠宰厂位于安福县平都镇,周围居民稠密.厂区面积为1400平米左右,主要建筑物为待宰间、屠宰间和办公楼,员工人数为30人,年屠宰生猪6万头.屠宰用水来自市政供水,供热来自于灶头烧木柴.主要生产设备为提升机、钢架、轨道和焚烧炉等.原有工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经管网排至县污水处理厂,屠宰时猪叫声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二、原有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产生废水主要来屠宰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废水产生量为36900 m3/a(123m3/d).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经管网排至安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 (1)灶头烟气 原项目采用灶头烧木柴提供热水.木柴年使用量为12000t.类比参考《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
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包括锅炉) 生物质燃料 ,废气量 6240.28Nm3 /t燃料;
SO2 17Skg/t-原料(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生物质燃料含硫量为 0.06%);
烟尘 0.5kg/t-原料;
NOx 1.02kg/t-原料.则原有项目废气产生量约为7490万Nm3 /a,SO2 产生量约为 0. 12t/a,烟尘的产生量约为6t/a,NOx 产生量约为
12 t/a.灶头排气口高度未达15m,属无组织排放. (2)恶臭 本项目生猪在待宰间中排放粪便会产生臭气,恶臭主要成份为H2S和NH3,生猪和禽类屠宰后,待宰间马上用水冲洗,因此,这部分臭气会因管理程度不同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也不同.本项目废气污染源强估算类比同类型项目,待宰间H2S和NH3的源强分别为0.22t/a、0.017t/a,屠宰间H2S和NH3的源强分别为0.48t/a、0.022t/a. (3)食堂油烟 原有项目员工30人,用餐员工为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