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11-26
阳环高建审〔2014〕17号 关于阳江市纳海水产有限公司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江市纳海水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 报告表 )及阳江市环境技术中心对报告表的评估意见收悉.

经局业务评审会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是一间以加工海鱼、罗非鱼为主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型企业.(1)以外购开放海域的冰鲜海鱼为主要生产原材料,通过清洗、清理、取肉、打酱、成型、熟制、包装、保鲜等工序生产鱼丸,年产约250吨鱼丸.(2)以罗非鱼为主要生产原材料,通过接收活罗非鱼、暂养、开片、去皮、磨皮、修整、检验、臭氧水处理、清洗、急冻、包装、保鲜等工序生产鱼片,年产约2000吨鱼片.(3)接收冰鲜虾、清洗、分选、蒸煮、速冻、二次冻结、包装、冷藏等工序生产冻熟虾,年产约1000吨冻熟虾. 项目占地面积15127.67m2,基建面积9659m2,总建筑面积15498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冷库、加工车间、办公大楼、员工宿舍、鱼片生产线、鱼丸生产线及相关的配套设施等.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有:宿舍楼建筑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共6层;

加工车间建筑面积约为6400平方米,1层;

1号冷库建筑面积约为717平方米,2号冷库建筑面积约为806平方米;

冷库通道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共2层.二期办公楼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共4层;

1号冷库建筑面积约为717平方米, 2号冷库建筑面积约为806平方米, 3号冷库建筑面积约为1612平方米,共2层;

冷库通道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共2层. 项目主要原材料:罗非鱼5000t/a,海鱼500t/a,虾1000 t/a,面粉13t/a,食盐9t/a,纸箱100万个/a,PVC包装袋100万个/a. 项目主要设备:氨机7台,罗非鱼生产线1条,搅拌机4台,暂养池5个,鱼丸生产线1条,速冻平板机4台,冷风机6台,备用发电机1台.项目员工总数约有200人,住宿人数约200人,工作班制:300天/年8小时/班.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阳江市环境技术中心的评估意见(阳环技〔2014〕93号),本项目属工业建设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环境风险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批准你公司报批的《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该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准其建设项目的,应当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边界设置围墙和主体工程封闭,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噪声排放须符合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三)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泥浆与开挖地基产生的多余土方掺合后外运至规定地点处置,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

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以及混凝土搅拌机及输送系统的冲洗污水应设置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去;

在工地周边开挖临时排水沟,雨水经由排水沟汇入沉沙池,再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厌氧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最后汇入污水处理厂.

(四)营运期项目须采用有效措施防治恶臭,生产车间及制冷机房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做好清洁工作,生产活动在密闭生产车间内进行,加强运输车辆的防漏措施等,恶臭气体污染因子达到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要求.

(五)营运期办公楼、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接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经本厂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标后汇入高新区污水厂处理,严禁偷排.根据工业园区域环评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经预处理达到高新区污水厂接管标准后(COD 260mg/L,氨氮30mg/L)送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余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之间的最严标准限值.

(六)员工食堂厨房油烟,经集烟罩、轴流风机、静电除油烟装置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处排放,确保经处理后所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七)营运期备用发电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产生的烟气经喷淋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机房天面排放,外排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要求.

(八)营运期选用低噪声型的生产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衰减、隔声、消声、减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九)本项目的冷库使用液氨进行制冷,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因此项目应加强制冷设备管理维护,严防氨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及时消除设备隐患,确保安全可靠;

罐贮时要有防爆技术措施;

储存场所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配备消防、防护器材设施;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变能力.

(十)污泥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垃圾及废弃物分类回收,下脚料可交肥料厂或饲料厂加工利用,废弃包装物交其他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

三、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废水总量控制为54000t/a;

CODcr:23.89t/a;

NH3-N:4.57t/a;

由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消纳.

四、建立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好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环保部门,并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该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需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 201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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