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11-30 |
1、拍卖公告…3
2、竞买须知…5
3、拍卖规则…7
4、特别规定…10
5、拍卖标的目录
11
6、拍卖会场纪律
16
7、拍卖会程序
17
8、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18
9、店面房租赁合同(样本)19
10、竞买报名登记表…21
11、竞买协议22
一、拍卖公告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1年4月29日16:00时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宁都县公房管理所店面承租权(拍租)的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为店面承租权(拍租),店面坐落位置在梅江镇下列路段:
1、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
4O,原由中国移动通信沿江路指定专营店(全友酒家隔壁)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2、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长宁粮油经销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3、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第二诊所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4、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沈家蔬菜良种经营部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5、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老刘粮油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6、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榨油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7、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饶家富民种子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8、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南鹏鞋业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9、解放东路店面,面积38.4O,原由志明副食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100元/月;
10、解放西路店面,面积75.92O,原由雅戈尔服装店租用,店面租赁期限为3年(自实际交接之日算起),起拍价:10000元/月.
(二)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三)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四)竞买保证金数额、到帐截止时间、缴存账户
1、竞买保证金数额:每个标的各陆万元.到帐截止时间:2011年4月29日12:00时.
2、保证金缴存账户: 户名: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都支行 账号:
725568186638091001
(五)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有意竞买者自行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或下载拍卖文件,并于2011年4月29日12: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已交竞买保证金者应于2011年4月29日15:00-16:00时内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领取进场证,进场后当场开具保证金收据、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须交纳拍卖文件资料费200元.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六)标的咨询、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七)标的咨询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部
(八)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九)联系人及
电话:
1、产权单位:6828036 13767742736(傅先生)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938073 (曹先生)
3、拍卖公司:6938797 18979727238(王先生)
(十)公告发布媒介: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宁都有线电视台、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二、竞买须知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本拍卖文件,一旦办妥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本拍卖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2、竞买人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对标的作全面、准确的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买资格及要求 (1)、参加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2)、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合竞买:须提供联合各方有效身份证件、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1)有意竞买者自行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或下载拍卖文件,并于2011年4月29日12:00时前将竞买保证金存入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已交竞买保证金者应于2011年4月29日下午15:00-16:00时内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领取进场证,进场后当场开具保证金收据、办理报名登记,报名时须交纳拍卖文件资料费200元.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5、资格审查 拍卖公司负责对潜在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名: (1)报名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3)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的,其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两年内有串标、围标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6)两年内有拒绝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或不按时缴清成交款项等不诚信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竞买人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买号牌,拍卖会结束后凭进场证和竞买号牌取回保证金收据,未交回或损坏进场证和竞买号牌者,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从该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50元/个.
7、拍卖会结束后,未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经拍卖人签字盖章)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抵作租赁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产权交易手续费,剩余部分退还给买受人.
8、买受人在交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手续费后,持缴款收据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产权交易凭证》,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移交 .
三、拍卖规则
1、为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2、本拍卖规则对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场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和调整.
4、交纳6万元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可参与任一标的竞拍,但已竞得一个标的的竞买人,不得参与下一个标的竞买(交了多份保证金者除外).
5、竞买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不得互相串通或垄断、操纵竞价,更不得威胁、恐吓、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否则,拍卖师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责令其离场,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其行为造成国家利益或他人权益的损害,拍卖人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