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31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阎良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 行政效能革命 ,打造最优投资环境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及《西安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列出阎良区境内企业投资限制和禁止进入的投资领域,以及需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目录清单,而对于清单之外的企业投资,政府一律不再核准,实行备案制. 第一部分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 第一类 限制类
一、农林业
1、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普通刨花板、高中密度纤维板生产装置
2、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生产装置
3、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4、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除外)
5、转瓶培养生产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项目(持有新兽药证书的品种和采用新技术的除外)
6、松脂初加工项目
7、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偏低的木竹加工项目
8、1万立方米/年以下的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9、珍稀植物的根雕制造业
10、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加工
11、湖泊、水库投饵网箱养殖
12、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农业开发项目
13、纸浆原料林基地建设
14、粮食转化乙醇、食用植物油料转化生物燃料项目
15、在林地上从事工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项目
二、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无下泄生态流量的引水式水力发电
三、石化化工
1、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2、新建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13万吨/年以下丙烯腈、100万吨/年以下精对苯二甲酸、20万吨/年以下乙二醇、20万吨/年以下苯乙烯(干气制乙苯工艺除外)、10万吨/年以下己内酰胺、乙烯法醋酸、30万吨/年以下羰基合成法醋酸、天然气制甲醇、100万吨/年以下煤制甲醇生产装置(综合利用除外),丙酮氰醇法丙烯酸、粮食法丙酮/丁醇、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3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综合利用除外)生产装置
3、新建7万吨/年以下聚丙烯(连续法及间歇法)、20万吨/年以下聚乙烯、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聚苯乙烯、20万吨/年以下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本体连续法除外)、3万吨/年以下普通合成胶乳―羧基丁苯胶(含丁苯胶乳)生产装置,新建、改扩建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生产装置
4、新建纯碱、烧碱、30万吨/年以下硫磺制酸、20万吨/年以下硫铁矿制酸、常压法及综合法硝酸、电石(以大型先进工艺设备进行等量替换的除外)、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5、新建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氯化磷、五硫化二磷、饲料磷酸氢钙、氯酸钠、少钙焙烧工艺重铬酸钠、电解二氧化锰、普通级碳酸钙、无水硫酸钠(盐业联产及副产除外)、碳酸钡、硫酸钡、氢氧化钡、氯化钡、硝酸钡、碳酸锶、白炭黑(气相法除外)、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6、新建黄磷,起始规模小于3万吨/年、单线产能小于1万吨/年氰化钠(折100%),单线产能5千吨/年以下碳酸锂、氢氧化锂,单线产能2万吨/年以下无水氟化铝或中低分子比冰晶石生产装置
7、新建以石油(高硫石油焦除外)、天然气为原料的氮肥,采用固定层间歇气化技术合成氨,磷铵生产装置,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净化工艺
8、新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包括氧乐果、水胺硫磷、甲基异柳磷、甲拌磷、特丁磷、杀扑磷、溴甲烷、灭多威、涕灭威、克百威、敌鼠钠、敌鼠酮、杀鼠灵、杀鼠醚、溴敌隆、溴鼠灵、肉毒素、杀虫双、灭线磷、硫丹、磷化铝、三氯杀螨醇,有机氯类、有机锡类杀虫剂,福美类杀菌剂,复硝酚钠(钾)等)生产装置
9、新建草甘膦、毒死蜱(水相法工艺除外)、三唑磷、百草枯、百菌清、阿维菌素、吡虫啉、乙草胺(甲叉法工艺除外)生产装置
10、新建硫酸法钛白粉、铅铬黄、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系颜料、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11、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12、新建氟化氢(HF)(电子级及湿法磷酸配套除外),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没有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13、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动态连续脱硫工艺除外)、橡胶塑解剂五氯硫酚、橡胶促进剂二硫化四甲基秋兰姆(TMTD)生产装置
四、信息产业
1、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
2、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
五、钢铁
1、未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煤、推焦除尘装置的炼焦项目
2、180平方米以下烧结机(铁合金烧结机除外)
3、有效容积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
1200立方米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装置,能源消耗大于430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2.4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铁高炉
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
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
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
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