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12-04 |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2.坚持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3.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4.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5.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6.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旱灾损失及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抗旱预案编制导则(试行)》、《鄂尔多斯市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金霍洛旗行政区域内旱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地理位置 伊金霍洛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南部,鄂尔多斯市高原中部,隆起带南偏东侧,介于东经108051'
―110025'
,北纬38056'
-39049'
之间,西靠杭锦旗,南与陕西神木县和乌审旗相连,北与东胜毗邻,东与准格尔旗接壤,东西长约108公里,南北宽约91公里,总面积5600平方公里. 2.地形地貌 伊金霍洛旗处于鄂尔多斯高原、黄土丘陵、乌审旗的三个地理区域的交错地带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由风蚀水蚀残梁、残丘,鄂尔多斯高平原和现代河谷湖盆滩地组成.海拔最低点1070米,最高点1556.4米. 地貌基本可分为西部梁滩海淖地貌和东部砂质陵沟壑地貌.境内风沙土覆盖较广,基本成流动性新月形沙丘和固定、半固定沙地.石质沟壑区沟壑纵横,基岩裸露,植被稀疏,沟头沿岸和坡面表现为切割剥蚀剧烈景观. 3.气候 伊金霍洛旗十年九旱,风大沙多属于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其主要特点是冬季长,夏季短、寒暑变化剧烈.春季干旱风多,夏季短促炎热,降雨集中,时空分布不均.多年平均降雨量343.2mm, 6-9月份降雨264.1mm,占全年降雨量的73.4%.多年平均蒸发量2568毫米,是降水量的7倍,全年平均气温6.2度,无霜期127-138天,日照时数2740-3100小时.年平均大风日11-26天,最多大风日高达46天,最大风速29米/秒.最大冻土深210厘米. 4.水文地质条件 本旗地下岩相变化十分剧烈.中生界和新生界地层发育、分布普遍,中生界地层以侏罗系和白垩系最为发育.特别是白垩系地层分布广,厚度大,水平运行十分剧烈.侏罗系则以下侏罗统世安组煤系地层较为发育.新生界地层分布广,而厚度小,相变大.地层时代由东向西从老到新,岩层向西倾斜,倾角为2―5度至下白垩系岩层水平.其地下水分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岩性为第4系和碎屑岩类裂隙水,风积沙及白垩系砂砾石岩全旗各地区均有分布.地下埋藏深度一般均为20―50米之间,川道上为10米左右,分布稳定,水量较大,一般单井出水量100―400吨/日左右,水质好,矿化度小于1克/升. 5.河流、湖泊 伊旗境内外河流有黄河水系窟野河上游的乌兰木伦河勃牛川两大干流.乌兰木伦河纵贯我旗东部,长95.5公里,流域面积2434.83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1.539亿立方米.勃牛川为过境河川,我旗境内河流长21公里,流域面积458.43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0.39亿立方米. 6.土壤植被 伊金霍洛旗土壤主要分布为栗钙土类、风沙土类、垆土类.钙栗土分布在鄂尔多斯台地上的丘陵坡梁地.垆土分布在东部丘陵沟壑区,风沙土主要分布在南部,以固定和半固定风沙土为主. 伊旗属半干旱温带草原,草原植被广泛发育.多年生草本占绝对优势,其次是
一、二年生草本,半灌木和小灌木分布较广,灌木和乔木种类不多,沙生植被为本区天然植被的主体.
(二)社会经济概况 伊金霍洛旗全旗辖7个镇,138个行政村,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的半农半牧地区,全旗总人口167004人,其中农牧业人口125727人,非农牧业人口41277人.
(三)干旱成因 伊旗地处温湿带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具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春季多风,气温回升快,夏季短促炎热,秋季温凉,气候多变,冬季慢长、冷,雨雪稀少,全旗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多年平均降雨量为343.2mm,降水主要集中在6月中旬至9月中旬,占全年降雨量的73.4%,多年平均蒸发量为2568毫米,是降雨量的7倍,以上的气候特征是造成干旱的主要原因. 伊旗地下水储量较为贫乏,其中东部区极为贫乏,地下水可开采量少,地表水利用中,因该区河流均属季节性河流,河流径流降雨产生,且含沙量大,拦蓄利用较困难,上述水资源开发条件所限,是造成干旱的原因之一.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旗防汛抗旱指挥部 旗人民政府设立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下称旗防指),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旗的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为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称旗防指办),设在旗水利局. 1.旗防汛抗旱组织机构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金广军任总指挥,旗人民政府分管副旗长王枫任常务副总指挥,人武部部长蒲忠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誉杰、旗水利局局长燕志斌、武警中队队长赵利明、预备役90团炮兵营营长陶远侦任副总指挥.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由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民政局、水土保持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铁路民航办、供电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国联通伊金霍洛旗分公司、中国移动伊金霍洛旗分公司、中国电信伊金霍洛旗分公司、旗网络公司、中石油伊金霍洛旗分公司、圣圆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各镇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2.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旱职责 (1)制定全旗抗旱工作的政策、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全旗抗旱应急预案. (2)负责全旗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全旗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及灾后处置. (3)负责抗旱物资储备,组织制定各镇调水方案等. (4)承担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旗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抗旱应急任务. 3.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单位抗旱职责 水利部门:负责全旗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协调抗旱水量计划调度工作;
监督实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协调组织为特困灾区运送生活用水,保障灾区应急供水;
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管理. 人武部、武警、消防和预备役90团:负责组织和协调民兵、武警和预备役参加抗旱救灾工作;
根据需要组织人员担负临时应急水源的抢修、抢建及运水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抗旱工程、水源建设及所需项目立项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应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财政部门:负责抗旱救灾资金筹集和抗旱资金的使用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与旗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干旱期应急找水打井和抗旱用地等工作.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协助做好城镇抗旱规划制定工作. 煤炭部门:负责各煤矿抗旱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确保交通运输畅通,负责协调车辆,优先运送抗旱人员、物资、设备. 农牧业部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抗御干旱的农牧业生产措施;
负责农作物、畜牧、家禽养殖等受旱情况统计.负责指导灾区农业生产恢复工作,以及救灾生产资料的组织调运和供应工作,及时掌握农情信息. 林业部门:协调组织林业部门做好抗旱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救济受灾群众,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水土保持部门:负责协调水保骨干工程蓄水的抗旱利用.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抗旱安全监管工作. 铁路民航部门:协调和组织运力运送抗旱物资及设备. 供电部门:负责保障旱区抗旱提水的电力供应.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旱情实测信息,负责实施人工降雨作业. 公安部门:负责抗旱救灾的社会治安、交通指挥和重要设施、关键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稳定和交通畅通. 中国电信伊金霍洛旗分公司、中国移动伊金霍洛旗分公司、中国联通伊金霍洛旗分公司:确保通讯畅通,优先保障抗旱救灾的通信需要. 中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负责保障抗旱救灾期间相关用油供给. 水务公司:负责城市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确保生活用水安全、可靠. 4.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全旗旱情监测和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收集和整理旱情和灾情信息,供领导决策;
负责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负责抗旱经费分配和对使用管理进行监督;
组织实施抗旱行动,协调和组织实施跨镇的调水等.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抗旱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各镇人民政府.
(三)抗旱工作责任制 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和各镇的抗旱救灾工作职责:一是落实好抗旱救灾队伍和物资;
二是组织抗旱救灾安全大检查,并限期整改存在的隐患;
三是落实好抗旱预案和救灾方案,分析和掌握各种等级旱情可能造成的灾害状况;
四是增强全民抗旱意识,服从抗旱统一调动和指挥,积极参加抗旱救灾工作,尽力减少旱灾损失.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 1.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气象、农业、水利部门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河流来水和工程蓄、引水变化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报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城市缺水(即城市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供水量的3%―5%)情况持续10天,要及时向有关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3.在干旱期间,各职能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雨、水情监测点每天通过电话、传真向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旱情资料.旗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