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12-02
标的清单

一、交易标的: 杭州市学林街16号杭师大下沙校区生活区2号学生公寓楼

12、13号(现门牌16-

51、16-52)房屋三年租赁权,其房屋招租面积约54平方米.

(招租面积系转让方测绘所得,若本次租赁房屋的实际面积与上述明示的招租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租金). 租赁期限:三年,自2019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1日止(原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后,其搬离腾房时间延长时,转让方未能在已定起租时间交付房屋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算起,共三年,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整三年).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招租标的位于杭州市学林街16号杭师大下沙校区生活区2号学生公寓楼

12、13号商铺,招租标的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目前该房屋原承租人经营使用,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出租房屋质量、位置、建筑面积及水容量均以现场展示为准.

三、受让方须符合以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交易标的租赁业态:百货店(可零售日用百货、体育用品、罐或瓶装饮品等,不含其他可食产品,不得经营酒吧、网吧等有安全隐患的项目;

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煤气炉、煤饼炉、柴油炉等明火炉具,不得经营煎炸炒等产生油烟的项目;

使用大功率电器须办理书面审批手续).

五、转让底价:9.5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5万元.

六、款项支付:

1、房屋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由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租金由受让方于上个支付期届满日的2个月前直接支付给转让方.租赁期间,三年租金不递增.

2、成交后,受让方须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价(年租金之和)的10%,须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为成交总价(年租金之和)的4%.

七、特别说明:

1、受让方未事先征得转让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受让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转让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同意手续后,方可进行.其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整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受让方租赁的租赁房屋或因政府决定收回该租赁房屋的,根据国家政府相关条例执行,受让方无赔偿权.

3、租赁期满,转让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受让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转让方.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转让方无偿所有(转让方也有权选择由受让方恢复原状或向受让方收取恢复所发生的费用).

4、出租房屋的装修期为一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延长一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

5、在租赁期内,出租房屋不得转租.如受让方擅自转租的,转租行为无效.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6、招租标的无单独房屋所有权证,请受让方自行查询拟经营业态能否进行工商登记,申请营业执照,若无法办理,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或扩大经营范围.

7、受让方须缴纳物业卫生费,每年与房屋年租金一并支付,缴纳标准为?12元/平米・月;

水费4.4元/m?,电费1元/度的标准收取.

8、本次招租房产的原承租人获得本次租赁权的,按约定付清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视作转让方已完成本次租赁权的交付(原承租人适用). 受让方应理解转让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转让方无法顺利收回租赁房屋等原因导致延迟租赁房屋交付的,不视为转让方违约.受让方应同意无条件等待该租赁房屋的清退,直至交付止,等待期间不得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或修改《房屋租赁合同》.实际交付时,原承租人搬离腾房时间延长时,转让方未能在已定起租时间交付房屋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房屋之日算起,共3年,自动后延为租赁期整三年.(非原承租人适用).

9、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愿意遵守:非转让方原因,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信息披露期间上传资产受让申请电子资料并在线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杭交所和转让方一致同意的除外);

(二)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在竞价期间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三)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

(四)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交易合同的;

(五)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杭交所交易规则、项目信息披露要求的. 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杭州企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转让方、杭交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10、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本次公开招租通过O2O在线报价的方式进行. 以上特别说明是《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之一.

八、转让方联系人: 房屋产权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出租管理单位:杭州师范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2886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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