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9-12-03
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抚市管标函〔2018〕1号 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 省标准化研究院贯彻落实省本级第一批 "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函的函 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关于贯彻落实省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的函》(赣标研院发〔2018〕35号)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向企业做好相关条码注册、续展的宣传工作.

联系人:孙亚晖 联系

电话:0794-7060221 附件: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关于贯彻落实省本级第一批 "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的函 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附件 赣标研院发〔2018〕35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本级第一批"一次不跑" 政务服务事项的函 各设区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根据《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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