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12-0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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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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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5
二、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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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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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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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评标与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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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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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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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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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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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临沂)国际贸易促进网(境外网)宣传推介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临沂)国际贸易促进网(境外网)宣传推介提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YZCZFCG-2017-1001
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中国(临沂)国际贸易促进网(境外网)宣传推介提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所投产品及服务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
在临沂当地设有售后服务网点,能够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4、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对采购内容整体进行响应,不得对采购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
5、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外地企业在临沂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办公地点、电话,不得弄虚作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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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4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每日8:30-11:30, 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8号)五楼代理服务
16 号窗口. 3.方式: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前与本项目联系人电话取得联系后须携带以下资料来领取招标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基本开户行许可证;
(2)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后同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回执单,临沂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成功截图;
(5)外地企业在临沂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办公地点、电话,不得弄虚作假)的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5日14时00分至2017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地址:临沂市南坊天元商务大厦555 ?????? 徐云冬 ??????
电话:(0539)8056782 ?????? 手机:15863904966 ??????
邮箱:[email protected] 2.代理机构:临沂致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府佑大厦A座九楼 联系人:张工/李工 联系方式:18653996087 /1576201799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1概况 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临沂)国际贸易促进网(境外网)宣传推介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LYZCZFCG-2017-1001 招标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预算160万元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 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
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及开标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8号)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电汇或网银转账(公司基本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
交易登记号:17CGSZ0095 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上账户,以资金到达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 交易登记号:17CGSZ0095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行号:313473070219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其余在服务期限内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比例分批次按比例拨付.
9 有效期 90天10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库随机抽取4人.
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3 中标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4 质量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15 服务期限 发包人预中标人合同约定
16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15日内
16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话:18653996087 /15762017991
17 本次招标不允许有投标备选方案.
18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一、总则1.适用法律及范围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本次招标仅适用于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1) 招标人 系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临沂市委员会.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临沂致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的的法人单位. (4) 评标委员会 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5) 中标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3.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3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投标有效期 6.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 7.1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含网银转账、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SZ0095,汇款后须携带缴费凭证到资金结算处换取资金收缴通知书(换取时间为:汇款后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资金收缴通知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因投标人原因无法换取资金收缴通知书,责任自负.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行号:313473070219 7.2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 7.3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 7.3.1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7.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
7.3.3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7.3.4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
7.3.5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递交保证金后因主观因素放弃投标;
7.3.6中标人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
7.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人确认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招标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