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12-12 |
一、街道党工委的职能任务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5号)的规定,其主要职能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决议,组织带领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街道所担负的任务.
(二)讨论决定本街道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处理好与街道行政组织、群众组织以及驻街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关系,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四)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所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 、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能:
(一)社区建设.负责指导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等工作.
(二)城市管理.按区、街分工负责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监管服务,以及房屋拆迁等工作.
(三)就业和社会保障.负责辖区内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做好就业再就业和扶贫救济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平安街道建设,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信访、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五)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负责为辖区内个人创业和企业的创办、经营提供服务,为发展楼宇经济、打造特色街区营造良好环境;
负责在地统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东站街道办事处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52.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34.2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4.22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8.5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
(二)支出总计995.7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09.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0.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3.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19万元. 2.项目支出286.20万元,主要包括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7.04万元 主要是上年度未完成结算程序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大东东站街道办事处2015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72元,其中:基本支出709.52万元,项目支出286.2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7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49万元,包括: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68.29万元,主要是行政机关正常日常办公等支出. (2)群众团体事务2.00万元,主要是街道社区团建活动等支出. (3)组织事务5.20万元,主要是社区党建活动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包括: 民政管理事务2.77万元,主要是社区建设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2.71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12.71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04.7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4.75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公积金支出. (2)购房补贴8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 1.公务接待费0.17万元,主要用于加班餐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会建设工作的支出. 15.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