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12-14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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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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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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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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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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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专款.
目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2.2项目编号:SDFZT20170818-043 2.3建设地点:张湾镇西北角 2.4采购范围:500方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等.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工期:60日历天 2.7本项目总投资:约190万元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80%,余款一年后付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成交后禁止分包或转包,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地点及方式: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http://www.dingtao.gov.cn)上自行下载 ;
4.2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谈判会议现场缴纳,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谈判使用;
4.3为确保采购秩序,现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 万元;
均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39 22;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4024
7530 0809.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 汇兑支付来帐凭证 为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回执在谈判现场换取保证金收据(其他时间不予受理),保证金退还详见谈判文件. 4.5谈判时间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4.5.1谈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http://www.dingtao.gov.cn)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zjtcn.com).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人:赵国超、李丽丽 联系方式:18653016892
电话:0530-
7079610、
13406044763、
158986606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 http://www.fzjtcn.com 2017年8月1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编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2 建设地点 张湾镇西北角
3 资金来源 上级专款
4 工期 60日历天
5 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
6 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每份文件分开打印装订、胶装)
7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时限 地点: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提交时限:2017年8月24 日8时30分―9时00分 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 日09时00分(过期不予接收)
8 报价有效期 为90日历天(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9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1万元整;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从本公司账户汇至以下账户: 注: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170
1176 0004
2050 0039 22;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4024
7530 0809.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 汇兑支付来帐凭证 为准)凭银行回执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在谈判现场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不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据视为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
1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谈判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1 签字或盖章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盖单位公章
12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否是13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 否,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14 谈判控制价 大写:壹佰玖拾万元;
小写:1900000元;
其中含2公里的管网64万元,1套500方污水处理系统126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高于谈判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15、解释权: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的规定,按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报价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一、总则1.1 概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 现对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本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1.2 采购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见须知前附表 1.2.2建设地点:见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来源:见须知前附表 1.2.4工期:见须知前附表 1.2.5采购范围:500方污水处理系统及管网等.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3.2潜在供应商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3.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报价期间. 1.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出租、出借企业资质. 1.3.6供应商在报名表登记的电话和传真、手机号、电子信箱地址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从报名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止每天8:30―18:00),失去电话联系或无法送达书面通知或邮件通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3.7严禁弄虚作假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和报价的行为.在报名过程中发现有伪造、变造、假借资质、身份证明、业绩、奖项等行为的,将取消该企业的报价资格;
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上述行为的,将由谈判小组否决其报价;
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企业承担. 1.3.8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必须亲临现场并不得擅自更换,精心组织管理和施工,必须保证每人每月不少于22天在施工现场.业主对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考勤,考勤缺勤一次罚款现金1000元.多次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业主有权制定更严厉的制裁措施,甚至提名更换项目负责人或解除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企业的相关责任. 1.3.9采购人等主管部门负责本工程的全过程监督工作,在采购及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监督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1.4 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4.1谈判保证金是谈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4.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见谈判文件. 1.4.3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公示结束后无异议退还;
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结清相关费用后即可申请退还.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结束后,经采购人签字同意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退还. 1.5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1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1.5.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文件;
1.5.3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报价,扰乱采购秩序;
1.5.4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证据不全、恶意投诉的. 1.6 谈判费用 1.6.1本项目谈判文件每份300元整,售后不退. 1.6.2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谈判活动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按谈判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偏离 不允许存在任何负偏离. 1.11备选谈判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二、谈判文件 2.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报价文件中充分反映谈判文件的所有要求.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2.2 谈判文件的购买及响应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购买谈判文件,承认并履行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报价无效. 2.3 谈判文件的澄清 2.3.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应于领取谈判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代理公司. 2.3.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给自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 2.3.3若有答疑会,将另行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2.4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2.4.1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由于需要对报价人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通知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 2.4.2对谈判文件的任何补充或修正,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将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同时补充通知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都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在收到补充或修正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确认收到该补充或修正,否则自动视为已收到补充或修正. 2.4.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补充要求修正报价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日期和开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