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2-16 |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等三类.当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即72学时).全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时间为:属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在5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培训;
属岗位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5月1日至10月31日参加培训.逾期不再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
(一)公需科目: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创新理论与实践》、《新时期法治思维与法治风尚》.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一个科目.培训时间为3天(20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省人社厅所公布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省规定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培训,以及根据本专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2学时.
(三)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与用人单位商定.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习网站提供的学习科目选择适合的科目选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学时.
三、培训形式
(一)公需科目:以集中面授为主,由委托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公需科目培训后须参加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由施教机构组织.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由各施教机构、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参加研修班或进修班等.也可参加 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 、 广东人才培训网 、 广东学习网 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三)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由各施教机构、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参加 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 、 广东人才培训网 、 广东学习网 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凡参加经市人社局备案认可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可视为年度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的学习内容,计算相应学时. 在外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没法参加面授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报经所属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 广东职业继续教育网 、 广东人才培训网 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四、管理与报名:
(一)市人社局负责全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区县人社局负责所辖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市人社局委托下列施教机构开展今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1.汕头市行政学院负责市直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科目培训. 2. 汕头大学、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粤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施教机构分别负责汕头大学、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等省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需科目培训.
(三)市人社局委托下列施教机构开展今年度专业科目培训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请直接到下列受委托的施教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具体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栏查阅). 1.汕头市卫生学校负责卫生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2.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头广播电视大学负责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及所属单位、中小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4.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D滨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机电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5.汕头市行政学院负责文化艺术类以及驻汕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6.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汕头市财政局培训班负责财经类、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7.汕头大学、汕头市粤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 上述行业以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汕头市行政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受委托施教机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展培训的,其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工作由汕头市行政学院承担并组织实施.
(四)受委托的施教机构要切实承担培训责任,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受委托施教机构若没按计划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明年将取消相应的委托培训资格.各施教机构之间可在师资等方面相互调派,实现资源整合,但不得私自将培训任务转交其他施教机构.
(五)受委托的施教机构或经备案的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后,需向专业技术人员出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附件1),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科目培训的凭证.
(六)区属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所属区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七)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周期内,选择上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科目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则视同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岗位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登记与验证
(一)继续教育培训登记程序. 1.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原则上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规范操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公需科目考试前要完成个人登陆注册,由施教机构开设专门课程指导完成).登记的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2.继续教育记录申报.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时申报统一由施教机构负责登陆系统批量录入完成(按规定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学员),个人无需进行公需科目的学时申报.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个人、用人单位或施教机构进行申报,上传继续教育附件证明(经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施教机构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非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或以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等形式进行继续教育的,须单位出具证明进行确认,并上传培训记录或参加学术会议、发表论文原始证明)上传至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作为佐证资料.未按要求上传附件证明的,一律不予认定.个人、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务必认真、准确、真实填写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内容. 3.继续教育记录审核、认定.公需科目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
专业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
个人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对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进行严格审核认定,协助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效率.
(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程序. 1.继续教育证书打印.专业技术人员按《条例》规定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任务后,并将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真实、准确地载入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经用人单位审核、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社会保障部门复核认定后经由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证书》(统一使用A4纸张横向打印),其他形式的材料不能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证明. 2.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每月份
10、
15、
20、
25、30日(如遇到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受理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原则上由法人单位统一申请验证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带齐《2015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汇总表》(见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后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验证盖章.《证书》未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教育专用章一律无效. 3.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