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12-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件 桂农厅发〔2019〕98号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 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加强养殖、屠宰环节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根据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洲猪瘟专项监测的通知》(农办医〔2018〕4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等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确认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要求 具备以下要求的县级兽医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和生猪养殖企业(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厂、场)可申请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

(一)总体要求.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并执行实验室质量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按要求上报检测结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管和生物安全监管.

(二)技术要求.详见《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附件1).

二、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申请和确认程序

(一)提出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向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其他实验室向所在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

(二)申请时间.首次申请时间截至2019年5月15日,之后按季度受理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季度首月10日前.

(三)材料审核.接收申请材料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照申请条件逐项审核,对材料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材料通过审核的,由审核单位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决定现场审核时限.

(四)现场审核.接收申请材料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在审核时限内对提出申请的实验室进行现场审核.参与现场审核人员应为从事兽医实验室检测工作3年以上兽医及相关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3人.现场审核内容包括实验室场地及布局、仪器设备、检测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审核单位根据现场审核结果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资格确认和公布.通过现场审核的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必须通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方能获得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其他实验室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能力验证结果及时上报我厅,由我厅对通过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进行资格确认,并予以公布.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具体方案由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并印发.

三、检测结果应用

(一)县级兽医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接受生猪养殖企业(场、户)、屠宰企业(厂、场)非洲猪瘟检测委托的,检测结果作为生猪、生猪产品调运前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的依据.

(二)生猪养殖企业(场)检测结果经官方兽医确认可作为本企业(场)生猪调运产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依据.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厂、场)检测结果经官方兽医确认可作为本企业(厂、场)生猪屠宰后生猪产品出场(厂)屠宰检疫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资格申请审查的重要意义,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生猪养殖企业(场)、屠宰企业(厂、场)、有意愿承担第三方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确保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资格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及能力验证.非洲猪瘟检测结果准确性事关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决策制定与执行,事关养殖企业(场、户)、屠宰企业(厂、场)信誉和品牌影响,自治区、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申报条件和检测能力验证要求,严格审核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把好能力验证关,确保具备非洲猪瘟检测资格的实验室胜任检测工作.

(三)及时报送能力验证结果.自治区、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加强培训和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人员及官方兽医的培训,提高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水平和处置能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对采样不规范、检测人员不到位、检测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改正限期结束后再次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检测能力不符合要求或检测结果造假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予以通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附件:1.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条件要求 2.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申请材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19年 4月30日 附件1 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

一、兽医系统实验室

(一)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设施:有实验室3间以上,总面积不少于50m2. 2.设备:荧光PCR仪、电脑、打印机、微量移液器、冰箱、冰柜、水浴锅、二级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离心机等. 3.人员:大专以上兽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 4.试剂: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

(二)管理要求. 1.通过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 2.有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3.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生物安全事故,具有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 4.通过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 5.已检样品至少保存3个月. 6.实验室废弃物及保存期满后的样品处理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二、第三方检测机构

(一)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设施:有实验室3间以上,总面积不少于50m2,布局合理. 2.设备:荧光PCR仪、电脑、打印机、微量移液器、冰箱、冰柜、水浴锅、二级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离心机等. 3.人员:大专以上兽医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 4.试剂: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

(二)管理要求. 1.具有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2.有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3.近三年内未发生任何生物安全事故,具有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 4.通过自治区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 5.按要求上报检测结果,接受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管. 6.已检样品至少保存3个月. 7.实验室废弃物及保存期满后的样品处理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三、生猪养殖企业(场)、屠宰企业(厂、场)检测实验室

(一)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设施:有专用实验室1间以上,总面积不少于15m2. 2.设备:荧光PCR仪、电脑、打印机、微量移液器、冰箱或冰柜. 3.人员:兽医或相关专业专职人员2人以上. 4.试剂:符合农业农村部要求.

(二)管理要求. 1.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使用指定的记录表格(生猪养殖企业(场)使用附表1-3,屠宰企业(厂、场)使用附表4-6),记录规范、信息完整、内容真实. 3.通过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 4.按要求上报检测结果,接受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管. 5.已检样品至少保存3个月,检测记录至少保存1年. 6.实验室废弃物及保存期满后的样品处理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附件2 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申请材料 实验室名称:**(单位名称)实验室 隶属机构:单位(公章) 监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公章) **年**月**日 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申请表 申请单位 实验室地址 法人 电话 实验室负责人 电话 本实验室现有实验室 间,总面积 平方米.配备仪器设备共 台(套),专业技术人员人,配备了相应的检测材料和防护用品,符合自治区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条件,现申请参加非洲猪瘟检测能力验证. 实验室负责人: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申请资料 1.法人声明(仅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生猪养殖企业(场)、屠宰企业(厂、场));

2.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3.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

4.实验室人员一览表;

5.第三方检测机构、生猪养殖企业(场)、屠宰企业(厂、场)检测人员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

6.检测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有效期10个月以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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