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12-18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方法
15
第四章 项目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2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7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濮阳县第三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委托,就濮阳县第三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濮阳县第三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PXC[2019]061--CDGK第002号
3、采购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1400000元;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供货及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7、质保期:1年;
8、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9、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自行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
2、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5月30日;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公告期限:本次公告为5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日9时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93-8505678 地址: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国庆路101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30300051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393-8505678 1.1.2 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18530300051 1.1.3 项目名称 濮阳县第三中学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1.1.4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实验室仪器设备 1.3.2 供货及安装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历天;
全部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中标单位负责装卸、安装、调试及运维售后管理服务 1.3.3 质保期 1年1.3.4 标包划分 共1个标包 1.3.5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1 偏离 不允许有负偏离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7.1 分包 不允许 2.1.2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6月18 日 9时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3.2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10.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9.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3.4.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11.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壹份,副本 肆份,电子版U盘壹份(电子文档单独密封,需包括投标文件正本里的所有内容) 3.11.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需签字处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 3.11.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4.1.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18 日9时00 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5.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1 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推选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1.1 预算金额 ?:1400000 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7.1.2 费用承担 招标文件只对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解释,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缴纳招标代理费. 7.1.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件等原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原件,编制目录后,用袋子装好随同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一同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的各种原件.
3、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4、验原件结束后,退还证件.
5、付款方式:按要求供货安装完成后,需方出具验收报告,一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投标文件中约定的质保期).
6、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要求所投产品提供相关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7、投标企业需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做好采购设备产品运输、安装、售后等工作,售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质保期期限(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7.2 同一品牌产品 相关问题 同一品牌产品相关问题: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一、总则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1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供货安装期、质保期 1.3.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供货安装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采购文件:指本文件及答疑文件、补充文件. 1.3.5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1.3.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 1.3.7 中标人:指中标的供应商家,合同签约的承包人. 1.3.8 货物: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包括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材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图纸、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 1.3.9 服务: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服务. 1.3.10 原产地:指所提供的货物品牌首次注册的国家或地区,这些国家与地区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的贸易往来. 1.4 合格的投标人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踏勘现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合格设备和服务 1.5.1 投标人所投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2 中标人对合同义务负全责;
对本项目供货范围内的货物制造、安装、调试全面负责;
对货物的质量、使用性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含质保期内外)全面负责;
对与招标人供货设备的交接及验收(含第三方验收)全面负责. 1.5.3 中标人负责办理招标货物相关进口部件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中标人交货时须提供货物进口部件的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文件(若有). 1.6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出问题 1.6.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 1.7 分包 1.7.1 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1.8 语言文字和计量 1.8.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