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12-19 |
一、中标供应商的资质: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含放射)
二、服务内容、范围和要求:
1、按照我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对厦门海关新建加速器机房及辅助用房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
2、编制符合厦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要求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报告不能通过卫生部门验收,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技术服务费用外,另付全部技术费50%违约金给甲方. 3.评价范围:厦门海关新建加速器机房及辅助用房.
三、履行的期限: 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报告初稿编写;
开始控评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初稿编写,初稿完成后征求甲方意见,经双方协商,在约定时间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商负责),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提交正式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