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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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地址: 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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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地址: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合肥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和《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项目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双方就 (期)物业项目的承接查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物业类型: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物业交付时间:年月日前.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共同成立的查验小组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设备进行了现场检查和验收工作,对查验结果做了详细的书面记录,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派出参加查验工作的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双方约定. 第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尚未移交给乙方的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有: 具体内容) 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乙方. 甲乙双方在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有: 具体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解决查验中存在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具体内容) 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完成对上述存在问题的整改,并于 年月日前再次与乙方进行复验工作.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移交权属明确、资料完整、质量合格、功能完备、配套齐全的物业.
2、甲方必须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第三条的相关工作.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与乙方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项目属于分期开发的,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与乙方进行承接查验工作,但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必须满足物业使用功能的需求;
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与乙方办理物业项目的整体交接手续.
5、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承接查验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内容的承接查验工作.
2、乙方对于甲方移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现场检查和验收,发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有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进行整改落实;
在甲方整改完成后,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复验工作.
3、项目属于分期开发的,与甲方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进行承接查验工作.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与甲方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4、建立和妥善保管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档案,及时记录相关情况.
5、自物业交接之日起,乙方应当全面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承担因管理服务不当致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毁损或者灭失的责任.
6、乙方应于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表;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3)临时管理规约;
(4)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5)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6)查验记录;
(7)交接记录;
(8)其他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物业承接查验档案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退出服务的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需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前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资料. 第七条 物业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解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物业交接后,发现隐蔽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复;
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由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裁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人】签约人】: 年??月 ?日?年??月 ?日 物业承接查验资料汇总表推荐文本
一、物业承接查验小组人员名单 项目名称:移交日期: 年月日序号 成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建设单位(章)物业服务企业(章): 代表人:代表人:
二、物业资料移交汇总表 项目名称:移交日期: 年月日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 名称备注 一 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国有土地使用证
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5 总平面规划图
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
8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 供电合同
10 供水合同
11 供气协议书
12 有线(光纤)电视许可证(或合同)
13 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或合同)
14 白蚁防治合同书
15 申请门牌审批表
16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17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以及保修责任单位联系方式
18 公用设施、设备清单
19 其它相关资料 二 物业产权资料
1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联系方式、户型图等)
2 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3 房屋分户产权办理情况说明
4 其它相关资料 三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工程施工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2 施工图(总平、结构、建筑、给排水、电气、燃气、通讯、 消防、防雷、强弱电、智能化系统及设备安装等)
3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5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
6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7 竣工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防雷、 消防、强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总坪道路、 雨污排放等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
8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
9 水电、空调、卫生洁具等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10 供水试压报告
11 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 系统调试记录
12 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布线图
13 停车场设施系统图
14 设备试压、试运行合格报告
15 防雷电阻接地实测记录、引下线焊接记录
16 其它相关资料 四 设备资料
(一) 供电系统
1 供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2 供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维护单位资料
3 供电系统设备产权所有者及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4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参数(型号、数量、 重量、额定电压、电流、频率等)
5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 说明书、技术图纸、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安装配件清单等)
6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主要配件资料 (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
7 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控制屏等设备试运行检验记录、 运行许可证
8 配电箱、电缆、插接母线、电表等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 说明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强检资料等)
9 灯具等末端用电器具资料(生产单位、技术参数、说明书、 产品合格证等)
10 配套装置、仪表、电度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 原始数据记录、强检资料等)
11 绝缘电阻测试、试验记录、试运转记录
12 发电机随机相关技术资料
13 其它相关资料
(二) 给排水系统
1 给排水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2 给排水系统设备制造、安装、维护单位资料
3 水泵等配套设备参数(型号、额定功率、扬程、编号等)
4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 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5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 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6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 原始数据记录、强检资料等)
7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
8 其它相关资料
(三) 消防系统
1 消防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2 消防设备制造、安装、维护单位资料
3 消防广播、消防栓等设备参数
4 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 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5 设备、仪表调试运行检验记录、管道冲洗、水压及闭 水试验检验记录
6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7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8 其它相关资料
(四) 电梯系统
1 电梯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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