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29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负责部门

1 严格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 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在中山落地.

各镇区要加强对各类出租厂房的检查指导,加大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力度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等;

各镇区 2015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为印染(含洗水)1500万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2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积极推广工业节能技术装备、高效节能电器和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产品,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加快节能环保技术模块化、产品化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技术与环保材料研发应用,推动节能环保产学研结合;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培育一批节能技术服务龙头单位,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进污染集中治理领域第三方专业化运营.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380亿元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 加强促进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节能绿色化改造,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2.2%,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3%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3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落实全省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深入推进中山燃煤电厂污染减排能力建设,开展燃煤发电机组 近零排放 工程建设.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

4 强化能评环评约束作用 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 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 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对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镇区,暂停该镇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市环境保护局等 推行能评对标管理制度,规范评估机构,优化审查流程 市发展改革局等

5 推进实施重点工程 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和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试点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组织实施减排重点工程 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农业局

6 加快燃煤锅炉更新改造 开展锅炉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调查.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全面推进燃煤锅炉除尘改造升级 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

7 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 按期全面供应符合国家和省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商务局、环境保护局、国资委、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8 强化水污染防治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水质良好江河湖库,重点治理劣V类水体.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整治,严格水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大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 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局

9 加强工业节能降碳 重点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加快推动市、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逐步推进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力争2015年全市高耗能行业全部开展能效对标.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改造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8%,纳入国家万企名单的

67 家工业企业实现41万吨标准煤节能量.推动建立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制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10 推进建筑节能降碳 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动城市降温行动,完善我市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评价标识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11 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 车船路港 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积极做好甩挂运输的试点、示范站场建设工作,加快制定公路甩挂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工程.实施绿色港口行动计划、绿色水运建设工程.实施绿色低碳公路建设工程,推行隧道 绿色照明工程 ,推动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示范工程 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大力推行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创建 公共交通示范城市 .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 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物流等公共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使用新能源汽车,争取到2015年底,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 2500辆(含LNG),其中纯电动公交车保有量达360辆.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中山供电局

12 抓好公共机构节能节水降碳 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开展能源审计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全覆盖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5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2个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建设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卫生计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水务局

13 加强技术创新 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投入. 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

14 加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完善节能低碳技术推广机制,向社会推广节能低碳技术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在畜禽规模养殖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成熟的污染治理技术 市农业局、环境保护局

15 完善价格政策 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中山供电局 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将实际发生的污泥处置成本纳入污水处理费.改进污水处理收费计价方式,探索居民生活污水阶梯式计价制度,充分运用价格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水处理产业,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政策.加大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力度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

16 强化财税支持 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努力促进资金投入与节能减排工作成效相匹配 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 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 市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17 实施绿色金融政策 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逐步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引导金融机构把企业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信息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 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金融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信贷管理制度创新,建立信贷支持,加强对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简化贷款手续、完善服务,从严控制高能耗、高污染类项目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 低碳金融债券 筹措资金,加强低碳信托基金的开发 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中山银监分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后备上市企业档案制度,将 新三板 挂牌企业奖励的发放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指标进行挂钩.作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承诺的企业优先支持在各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 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支持符合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搭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项目-资金对接平台,引导、撬动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加大对符合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要求的企业或项目的资金投入 市金融局、人民银行中山中心支行、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18 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参加能效领跑者评选活动,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19 建立碳排放权、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 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林业局 探索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启动项目节能量交易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参与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市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参与全省水权交易试点 市水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20 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 根据国家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制度,推动开展相关认证活动,鼓励使用认证产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水效标识管理的有关办法,推进水效标识制度的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

鼓励和推广使用获得水效标识的用水产品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改革局、水务局

21 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 争取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项目,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积极参与全省能效电厂试点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22 强化统计预警 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并完善计量管理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 市统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温室气体排放达到1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或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的监测核算报送制度,按要求报送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 市发展改革局 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加强对节能减排降碳形势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统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3 加强运行监测 加快推进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鼓励全市国家万家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前建成市区域能源管理中心平台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市环境保护局

24 完善法规标准 出台我市节能监察管理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落实大气、水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要求 市环境保护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25 强化执法监察 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严厉打击伪造或冒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标志等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并予以公开通报,依法处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落实碳排放管理主体的法律责任,对未履行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的企业,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名单,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市发展改革局 加强对电力、水泥、钢铁、石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排污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现场核查,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污水行为 市环境保护局 推进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等多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打击环保违法行为 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

26 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 督促各镇区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统计局 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 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镇区,一律不能参加相关评奖、不得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27 落实重点镇区责任 对完成年度节能任务不理想的镇区实行重点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

28 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加强对各镇区和企业的指导,督促本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29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国有企业要力争提前完成 十二五 节能目标 市国资委、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

30 动员公众积极参与 广泛宣传节能减排低碳行为 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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