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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
11 - 20发布
2015 -
11 - 23实施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庆元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组织领导
1 5 职能与职责
2 6 应急联动能力建设
5 7 工作考核与结果运用
6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联动单位联络表
8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庆元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庆元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应急联动科、庆元县公安局办公室、庆元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 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伟、叶红蕾、叶慧伟 庆元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庆元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管理组织领导、职能与职责、应急联动能力建设、工作考核与结果运用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庆元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管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浙江省实施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突发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经济社会稳定,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3.2 应急联动处置 指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单位、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使危险状态得到有效控制.
4 组织领导 4.1 庆元县人民政府建立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府办分管应急工作副主任和县公安局、县人武部、县应急办、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突发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单位负责人担任. 4.2 根据市政府要求,庆元县人民政府成立县社会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设在县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 4.3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的现实需要,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联动 的基本原则,将有关单位确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应急联动单位.
5 职能与职责 5.1 应急联动指挥机构机制 5.1.1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5.1.2 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5.1.3 协调综合、专业、志愿者、专家应急救援队伍及接警员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作战体系;
依托公安消防建立庆元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5.1.4 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1.5 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县范围内跨区域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5.1.6 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5.1.7 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5.1.8 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5.2 县人民政府社会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职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11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5〕116号)等文件,授予指挥中心如下职能: ――组织指挥、综合协调社会应急联动工作;
――全天候受理管辖范围内突发事件的报警;
――负责指挥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负责组织指挥联动单位对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协助县政府组织实施紧急处置;
――加强与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地质灾害指挥机构和周边应急联动单位信息交流、情报合作和资源共享;
――及时、客观、真实地搜集、整理突发事件信息,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送、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负责对全县应急联动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完成县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5.3 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5.3.1 应急管理机构要根据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5.3.2 向县社会应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提出工作建议,研究解决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5.3.3 制订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规划、措施和实施办法. 5.3.4 组织对社会应急联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加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指挥协调. 5.4 各应急联动单位分级模式要求 5.4.1 一级联动单位 5.4.1.1 一级联动单位承担经常性的应急处置、城市管理、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相关单位或科室必须做到 四定 :定值班场所、定专门队伍、定交通工具、定职责任务,并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5.4.1.2 一级联动的成员单位包括: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高速公路龙庆管理处、丽水市路政管理支队龙泉中队、中石化庆元支公司等. 5.4.1.3 一级联动单位的工作要求包括: a)根据联动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装备,将职责范围内的救助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
b)建立健全
24 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有值班室和值班人员,无漏岗、脱岗现象;
落实联动专项工作经费,各单位值班室应配备与指挥中心联网的专用电脑和电话;
配备足够的统一标识的处置车辆;
建立专门的处置工作队伍;
需赶赴现场处置的,县城或本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警情白天应在20分钟内、晚上30分钟内到达现场,从县城或本乡镇政府所在地到其他区域的10分钟内出车;
c)自觉接受、服从指挥中心指令,严格落实反馈责任制,到达现场及时将处置情况和结果反馈给指挥中心;
d)按照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担负的职责,组建和管理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的训练和演练;
e)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预警,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指挥中心;
f)按规定配备、管理、使用应急救援专业设备、器材、车辆、通信工具物资和经费;
g)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为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基础材料、数据及其他有关信息. 5.4.2 二级联动单位 5.4.2.1 二级联动单位承担非经常性的应急处置、城市管理、紧急救助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相关单位或科室必须做到 三有 :有专门队伍、有交通工具、有联络方式. 5.4.2.2 二级联动的成员单位包括:县金融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武部、县新闻中心、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委员会、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广播电视台、电信庆元分公司、县邮政局、县烟草局、县气象局、移动庆元分公司、联通庆元分公司等. 5.4.4.3 二级联动单位的工作要求包括: a)根据联动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装备,将职责范围内的救助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列入本部门年度考核. b)完善联络员制度,落实专门的联系人,实行值班制度和联系人制度,设立与指挥中心联网的专用电脑和电话,确保指挥调度到位;
配备不少于一辆统一标识的处置车辆;
建立专门及充足的处置工作队伍;
需赶赴现场处置的,县城或本乡镇政府所在地的警情白天应在20分钟内、晚上30分钟内到达现场,从县城或本乡镇政府所在地到其他区域的10分钟内出车. c)自觉接受、服从指挥中心指令,严格落实反馈责任制,到达现场及时将处置情况和结果反馈给指挥中心. 5.4.3 三级联动单位 5.4.3.1 三级联动单位主要承担有关服务保障、善后处置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必须做到 三到位 :管理协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指挥响应到位. 5.4.4.2 三级联动的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办、人大办、县府办、政协办、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党校、庆元中学、机关工委、编委办、老干部局、信访局、检察院、发改局、统计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公司、司法局、农办、科技局、食用菌管理局、供销社、庆元林场、百山祖管理处、审计局、行政审批中心、人防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科协、文联、残联、工商联、档案局、国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发行、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人保财险公司及其他承担社会服务管理职能的单位. 5.4.4.3 三级联动单位的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联动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有关技术服务、经费保障、管理下属联动单位、承担相应职责等工作,确立联络员制度,保持联络畅通,确保指挥响应到位. 5.5 各应急联动单位处置方法程序 5.5.1 必须服从指挥中心指令,做到 及时出警、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 5.5.2 对一般性警情,指挥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授权直接组织、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指挥、调度本单位的处置小组进行处置.处置完成后,立即向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和处置情况. 5.5.3 对重大突发性警情, 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提出启动有关专项预案的建议;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预案要求和领导指示,及时指令有关联动单位领导和专家小组,组成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