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8-27
大邑县工业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招标文件 采购人:大邑县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二、总则10

三、招标文件说明

10

四、投标文件说明

12 6.

4投标方案

13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5

六、投标纪律要求

16

七、质疑和投诉

16 第三部分 项目相关信息

17

(一)项目名称

17

(二)项目性质

17

(三)所属行业

17

(四)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7

(五) 基础条件

17 (投标人自行编制)

第一章 投标函

23

第二章 投标报价函

25

第三章 实质性响应函

27

第四章 投标人综述

28 附件二

29 附件三

30 附件四

32

第五章 投标方案

34

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34

2、融资方案

34

3、项目勘察、设计方案

34

4、建设施工方案

34

5、项目运营维护

34

6、项目移交方案

34

第六章 项目管理机构、业绩证明

35

第七章 其他材料

38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9 第七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4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大邑县水务局委托,现对大邑县工业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

二、项目名称:大邑县工业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三、资金来源:投资人全额出资

四、 项目简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1.2所属行业:污水处理行业 1.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新建处理能力为3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为2.4万吨/天的再生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相关设施.

2、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

3、项目运营模式: 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实施.BOT是指由投资人承担新建项目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

4、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9年.

5、收费机制:本项目通过使用者付费的方式,按收支两条线向投资人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投资人由此回收项目本金投入并获取项目收益.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企业资质要求: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省外注册企业(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经查询(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caic.gov.cn)),投标人未被四川省及其他区域建设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独立投资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不得有以下情况之一: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本项目牵头方(本项目需以投资或运营主体方为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公开招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请投标人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处 购买招标文件. 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已完成 三证合一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他文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采购不接受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10月1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276号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分中心会议室开标. 本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

电话:028-8828208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028-65013189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简介 1.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大邑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88282082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电话:028-65013189 1.3 项目名称 大邑县工业污水及再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 1.4 项目地点 大邑县工业园区 1.5 资金来源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由社会资本出资 1.6 工程投资 估算总投资约39214.11万元,最终投资以财务决算为准. 1.7 质量要求 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再生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 标准.

2 采购需求及核心边界条件 2.1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本次公开招标正式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依据规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等. 2.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3 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2.4 偏离 允许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 项目公司 (1)中标的投资人在大邑县依法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2)项目公司资本金金额为项目总投资的30%及以上,由中标投资人负责筹措. (3)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等.在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工程施工工作,并且负责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维护管理等;

待项目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进入运营期后,由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护,提供公共服务,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营工作. (4)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满后按政府方制定的相关标准将项目公司存续期间提供公共服务所形成的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等无偿移交给大邑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 2.6 项目特许经营期 项目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括建设期及运营维护期),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维护期29年. 2.7 分包 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2.8 建设期履约担保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签订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前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总投资10%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合同的担保.在项目建设完成50%后,无息退还40%,完工验收后无息退还40%,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20%. 2.9 报价唯一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10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1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 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 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采购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实,作废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2 前期成果承接 为保障本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关部门及单位已确定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及安置费用、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等,前期工作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监理费以及全过程造价控制费用.项目公司将承接针对上述工作签订的各项合同,前期合同发生的费用计入项目投资总额. 2.13 特别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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