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29
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业务手册 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18年9月目录

一、前言

3

二、审批要素

3

(一)适用范围

3

(二)事项名称和编码…3

(三)实施机构

3

(四)审批对象

3

(五)审批范围

3

(六)审批依据

5

(七)审查条件

8

(八)审批材料

8

(九)审查证件

9

(十)审批时限

9 (十一)审批收费

9 (十二)咨询服务

9

三、审批流程

10

(一)收件

10

(二)受理

10

(三)审查

12

(四)审批

13

(五)行政许可证件制作与登记…14

(六)证件送达

14

(七)审批流程图

14

(八)决定公开

14

(九)归档

14

四、投诉举报…15

五、特殊程序…14

六、表单及文书…17

七、有关说明…17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

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特殊程序、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一)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终止、注销、证书补领等业务.

(二)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 编码:3700000104410

(三)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许可科

(四)审批对象 审批对象:企业

(五)审批范围: 1.特种设备设计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许可级别或品种 备注 压力容器 第一类压力容器 D1级 第二类压力容器 D2级 压力管道 公用管道 GB类 工业管道 GC

2、GC3级 动力管道 GD2级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 设备种类 设备类别 许可级别或品种 备注 锅炉 D级 压力容器 固定式压力容器 D

1、D2级 压力管道元件 B级 电梯 载货电梯 B、C级 液压电梯 C级 杂物电梯 C级 自动扶梯 B、C级 自动人行道 B、C级 起重机械 桥式起重机 B、C级 门式起重机 B、C级 塔式起重机 B、C级 流动式起重机 B级 铁路起重机 B级 门座起重机 B级 升降机 B级 桅杆式起重机 B级 安全附件 安全阀 B级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含发证、换证、增项、升级、变更、增加场地、其他): 设备种类 施工类别 许可级别或品种 备注 锅炉 安装、改造、修理

1、

2、3级 单独取锅炉修理资质不分级 压力容器 安装、改造、修理

1、2级 压力管道 安装 GB

1、GB

2、GC

2、 GC

3、GD2级 电梯 安装、改造、修理 A、B、C级 起重机械 安装、改造、修理 A、B、C级 大型游乐设施 安装、改造、修理 A、B、C级 客运索道 安装、修理 A、B级

(六)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2.《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第十八条: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国务院令第549号修订)第十一条: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压力容器的设计活动.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制造、改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第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维修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49号) 5.《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试行)》(国质检锅[2003]172号) 6.《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67号公告) 7.《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 8.《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的通知》(国质检锅[2003]194号) 9.《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TSG G3001-2004) 10.《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11.《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R3001-2006) 1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 13.《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14.《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ZF001-2006) 15.《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174号) 16.《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 1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18.《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Z0005-2007) 19.《质检总局关于修改〈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规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国质检特〔2016〕147号)等.

(七)审批条件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和岗位责任等制度;

4.具有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审查材料 1.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申请书及其附件. (2)特种设备质量保证手册 (3)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 (4)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职称证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其他相关证明等 (5)《变更申请书》(变更时适用) (6)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变更时适用) (7)住所或地址变更证明(变更时适用) (8)自查报告(许可规则有要求时). 2.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以下简称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九)审批证件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证件有效期4年.

(十)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批期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入此期限内) (十一)审批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服务 市局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规定当场或者自咨询人提出咨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应当做好记录,及时协商、请示后第一时间将答复意见告知申请人. 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受理效率,对申请人选择预先服务指导的,由受理审查岗位人员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电子文本材料进行预先指导服务,告知申请人材料存在的问题及补充、修正建议.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及时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及纸质申请材料.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接收方式:包括网络接收、书面接收(含窗口接收、信函接收)两种方式.接收工作由市局受理审查岗位人员负责. 1.网络接收.申请人应登录省局山东金质行政审批系统(www.12365.sd.cn/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在线申报栏目,以下简称审批系统)或者省级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sd.gov.cn),在线填写申请书,上传规定的申请材料. 2.书面接收.纸质申请材料可以信函方式邮寄受理窗口.寄送地址: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烟台路197号),

电话:0633―8717073.邮编:276800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14:30-17:30)

(二)受理 1.审查 受理审查岗位人员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对于网上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提出受理建议.对下列情况,提出补正或不予受理建议: 申请材料存在缺陷的,提出补正意见.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审核 受理审核岗位人员应当依法对申请材料的齐全性和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作出判断. 同意受理审查岗位意见的,报请受理决定岗位人员作出受理确定. 不同意受理审查岗位意见的,提出明确理由并退回受理审查岗位重新审核.对受理审查、受理审核岗位意见不能统一的,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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