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8-28 |
(二)聘任程序
1、人事处公布或授权公布招聘岗位信息.
2、职工根据岗位招聘信息和个人基本条件、技能和资历条件,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自愿申请,并填写《工人技术等级应聘申请表》.
3、招聘单位聘任及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议、提出拟聘人选推荐名单报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并经处务会议评议后,对拟聘人选呈报主管校长批准.
6、人事处下达岗位聘任通知,招聘单位根据校长的授权与受聘人员签订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合同. 第八条 其他情况
(一)经学校批准的病休人员不参加当前聘期的岗位聘任,病休结束恢复工作后,应由所在二级单位在一个月内做出聘任决定,并按程序呈报批准;
其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各种原因暂停薪待处理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根据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在得出结论的一个月内做出聘任决定,并按程序呈报批准;
未聘期间工资待遇按原等级保留.
(三)因公负伤在治疗期内的人员,在治疗期内不参加当前聘期的岗位聘任,待遇仍按原执行工资待遇执行,治疗终结后视身体恢复情况在一个月内由所在二级单位做出聘任决定,并按程序呈报批准.
(四)经学校批准的借调人员,由现借用单位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原单位,由原单位实施聘任.
(五)因私出国人员不参加当前聘期的岗位聘任,如在一个聘期中间经批准回岗工作,所在二级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聘任决定,并按程序呈报批准.
(六)校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不参加当前聘期的岗位聘任,如经组织批准安排到岗后,所在二级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聘任决定,并按程序呈报批准.
(七)经学校批准接收的退役士兵,可根据所安排的工作岗位,由所在二级单位确定工勤技能岗位类别及工种,如确定为技术工工种者,可根据其工龄暂定为五级工或四级工.
(八)后勤集团、科技产业集团离岗待退人员不参加当前聘期的聘任,工资待遇按原执行标准执行;
(九)原学校批准的退养人员不参加当前聘期的聘任,工资待遇仍按原执行标准执行. 第九条 聘期与续聘 工勤技能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三年. 当前聘期内新入职的人员的聘期应与当前批次受聘人员的聘期一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受聘人员与所在二级单位协商后可续聘.续聘需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在同一聘期内如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办理调动手续;
如属校内调转的,应根据新到岗位确定工勤技能岗位类别及工种、等级,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应与当前批次受聘人员的聘期一致. 第十条 解聘与辞聘
(一)在聘任合同执行期间,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予以解聘:
1、在聘期内不履行聘任合同,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因单位调整、撤消、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安排的;
3、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4、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泄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