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8-29 |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国家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当年财政部、教育部下达情况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2018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1)新入学的研究生,博士重点考察硕士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硕士重点考察本科阶段取得的突出成绩;
(2)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3)对
二、三年级的研究生,学位课程的总评成绩不低于85分,无不及格现象;
(4)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具体档次排名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5)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海南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学校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
6.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适合本单位研究生申请条件的评审实施细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者;
5.受到校级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者.
(五)材料报送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四份.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4.《申请国家奖学金博士个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6)电子版(学校统一汇总评审用). 5.学院打印并盖章的成绩单. 6.个人材料(纸质版).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发表论文、专利、科研成果鉴定书、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原件、复印件);
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评审工作组提出申请. 学院评审结束后,原件交还给申请人,审批表、汇总表、成绩单及复印件提交上级部门审批.
二、学业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和评选比例如下: 1.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生、年,比例为25%;
二等奖1.2万元/生、年,比例为40%;
三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35%. 2.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0万元/生、年,比例为20%;
二等奖0.8万元/生、年,比例为40%;
三等奖0.6万元/生、年,比例为40%.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在职全日制
2016、
2017、2018级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