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8-29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

2016、

2017、2018级研究生填写《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6、2017级研究生主要提供上一学年阶段的成绩单、现实表现及取得的成果证明;

2018级研究生主要提供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及本科、硕士阶段或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取得的成果证明等),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院审核后,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备查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 2.培养单位初审与公示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学校下达的比例进行初评,并在本单位内对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工作部): (1)《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及其电子版;

3.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培养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对审核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四)名额分配 学校按照各单位研究生的培养规模,按相关文件要求的比例下达分配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

2016、2017级研究生,分别以所在单位

2016、2017级符合评选研究生总数为基数,按照第一条款中的奖项等级名额比例,进行奖项等级名额分配(四舍五入计);

2.2018级研究生,①推免生、硕博连读生,符合学业奖学金发放基本条件的,直接获一等学业奖学金.②非推免、硕博连读生,以所在单位2018级符合评选研究生总数(去除推免生、硕博连读生人数)为基数,按照第一条款中的奖项等级名额比例,进行奖项等级名额分配(四舍五入计).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国家及海南省、学校《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办〔2014〕45 号)文件(附件14)精神,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认真核对本院符合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人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杜绝弄虚作假.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3.各培养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上交相关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三、全日制硕士新生奖励 为鼓励优秀本科生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校际交流,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根据《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暂行办法(修订)》(海大办〔2014〕44 号)文件(附件15)的通知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进行奖励.现通知如下: 1.各相关学院应按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若一个学院有多个学科门类,应按每个所属门类分别填一张表),将符合条件的2018级研究生按照法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农学、文学、医学、艺术学、哲学等10个学科门类认真填报《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报送研究生处(工作部),由研究生处(工作部)按文件规定对初试成绩或综合排名按全校同一学科门类学生进行排名后,确定奖励名单. 2. 确定名单后,由研究生处(工作部)在网上进行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无异议后按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新生下载并填写《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附件8)并报相关学院,相关学院对申报同学资格进行核查,并在表中填写学院意见汇总后,将《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申请表》、《海南大学新生奖励门类排名表》(附件9)送研究生处(工作部)(办公楼323室).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