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8-30 |
3 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原件 1份√√
4 申请单位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 1份√√√
5 征占用林地的提交《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原件 1份√√
6 工程建设单位采伐林木的请示或函 原件 1份√√
7 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8 延期林木采伐申请书 原件 1份√
9 申请单位或者乡(镇)林技站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10 原林木采伐许可证 原件 1份√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1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林木采伐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3个工作日(现场核实时间不计算在内).符合办理许可证条件的当场办理采伐许可证;
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 实施依据:根据《森林法》第三十四条国有林业企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甲、乙、丙、丁级 办理时限:办理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当年有效 收费及标准:中介服务公司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林木所有者商定. 十
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
二、资质资格(无) 十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口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网络提交:时间不限.
(二)受理 林业局收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当场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审批发证 西畴县林业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是否发证的决定.予以批准决定之日起1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
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大厅林业窗口 2.电话咨询.联系
电话:0876-7626808 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西畴县政务服务网站(http://www.xzsp.ynws.gov.cn)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林木采伐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采伐期限内,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通知申请人现场领取;
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未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审批结果将在西畴县林业局网站 "公示"栏目中公布.
(五)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监督
电话:林业局纪检室:0876-7628260;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8250 ;
县委编办:0876-3032451) 咨询及投诉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林业窗口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畴县人民政府或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