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8-31 |
二、培训规范性指标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评估标准 评估要求及相应分值 自评分 评估分 备注 机构建设 (5分) 组织机构 3分 学校组织机构健全;
发展规划、教学或学生管理等重大事项经学校理事会、校务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 组织机构健全得1分;
有相应文件和会议记录2分. 领导班子 2分 校长、副校长和分管教学、学生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主管主任符合相关要求. 有符合规定要求的校长、副校长和分管教学、学生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主管主任得2分. 培训规范 (20分) 行政管理 5分
1、按要求接受检查评估,及时准确向审批机关报送统计报表、年度总结等相关资料.
2、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及设立分教学点报审批机关备案.
1、按时接受检查并报送相关材料的得2分.
2、按规定及时将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及设立分教学点报审批机关备案,得3分. 招生广告、 简章 9分 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时使用审批机关批准的规范校名;
内容与报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且真实.
1、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时使用审批机构批准的规范校名得5分.
2、发布内容与备案内容一致的得2分;
不一致不得分.
3、真实程度:发布内容与执行情况一致的得1分,不一致的不得分. 收费执行 情况 3分
1、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
2、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
1、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得1分;
未公示不得分.
2、收费规范程度:收费规范得1分;
基本规范得1分;
不规范不得分. 证件悬挂情况 3分 办学许可证和相关证件按要求悬挂. 达到要求得3分,任何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直至扣完.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评估标准 评估要求及相应分值 自评分 评估分 备注 固定设备 (15分) 价值 (万元) 5分 固定资产总值达20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上得5分,达不到不得分. 数量和 完好率 10分
1、有满足技能训练需要的设备和充足的实习工位.
2、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
1、各培训职业(工种)的实训设备能保证2-8人一台套,现场查看;
满分5分,不足酌情扣分.
2、完好率达95%以上得5分;
80%-95%得2分;
低于80%不得分. 培训师资 (10分) 师资配备 10分 理论教师具有符合培训项目相关要求的职称. 技能教师具有符合培训项目相关要求的国家技能等级证书.
1、每位教师的学历要求、技能要求任一指标不符合扣1分,直至扣完10分.
2、劳动保障部门没有开考的职业(工种)可提供其它部门相应证书. 培训场所 (10分) 面积(O) 3分 理论课集中培训面积达到300O以上. 300以下不得分;
300-400得1分;
400-800得2分;
800以上得3分. 配套设施 4分
1、无安全隐患、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好.
2、必须配备桌椅、黑板、多媒体等设备.
1、安全、照明、通风符合要求得2分.
2、配备有桌椅、黑板、多媒体得2分,有坏损酌情扣分. 使用期限 3分 租赁期不少于三年. 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三年以上得3分,少于三年不得分. 培训规模 和层次 (30分) 年培训人数 (人) 8分 年培训人数不低于200人. 2000以上得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