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8-31 |
提出的认证范围被准确定义,与申请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保持一致;
已经正确地识别和确定了拟审核组织的技术领域;
配备了充足的审核员;
被选派的审核员具备要求的能力: 1)他们被指派的审核职能,如领导审核组;
2)他们被指派承担的过程和操作;
3)相关的管理体系标准;
4)认证方案(适用时). 基于对客户组织所提供信息的评审,依据IAF MD1和IAF MD5(对QMS/EMS)或其他特定认证制度的特殊要求,已经为审核配置或调整了充分的审核时间;
对申请已认可认证的转换的处理依据IAF MD2的要求. 建立审核方案 有关监督和再认证审核的日程安排与ISO/IEC 17021一致;
对多场所的情况能正确应用IAF MD1. 审核日程安排 审核方案符合ISO/IEC 17021;
审核时间和日期得到客户的同意. 审核组的配置 审核组的整体能力与客户的产品和过程一致. 安排审核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