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8-31 |
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还乡镇,并说明理由. 公示 将拟批准人员名单委托村(居)委会再次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的,批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填发《城市低保证》;
有异议的,不予批准. 发放低保金 惠民殡葬补贴审批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辖区内
二、审批条件 本辖区内居民死亡,在殡仪馆进行火化的并且进入公墓安葬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湖明路46号) 办事窗口: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申请材料 惠民殡葬补助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文件 份数 新办
1 新平县惠民殡葬补助申请表 原件 纸质
1 √
2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
3 火化证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
4 加盖死亡注销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死亡注销证明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
5 公墓管理单位出具的墓穴使用证明或村委会(社区)出具的生态葬场地使用证明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
6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重点抚恤补助的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复印件 纸质
1 √
7 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其生前所在村委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
8 申请人开户银行及帐号 复印件 纸质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表格和相关证明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从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领取 送达方式:账号发放(信用社代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7990021,监督电话 0877-7990210 投诉地址:水塘镇湖明路46号中共水塘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文书表单 直接领取: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附件 惠民殡葬补助审批流程图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审批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辖区内经批准正在享受的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含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
一、二级残疾)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人员.
二、审批条件 经批准正在享受的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文件规定的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人员患以下20种疾病时给予医疗救助:(1)儿童先心病;
(2)白血病;
(3)乳腺癌;
(4)宫颈癌;
(5)终末期肾病;
(6)重性精神病;
(7)耐多药肺结核;
(8)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9)肺癌;
(10)食道癌;
(11)胃癌;
(12)结肠癌;
(13)直肠癌;
(14)肝癌;
(15)急性心肌梗塞;
(16)脑梗死;
(17)血友病;
(18)I型糖尿病;
(19)甲亢;
(20)唇腭裂.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彝族傣族自治水塘镇人民政府(湖明路46号) 办事窗口: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申请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 文件 份数 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