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督,严格管理.生活补贴申请,要按规定做好公示.享受补贴后,参照低保做法,在村(社区)公告栏中实施长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所有生活补贴,均应通过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申办和管理,确保不重复享受补贴(救助);
生活补贴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建立户档,参照《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苏政民〔2008〕142号,档发〔2008〕74号)规定整理和管理档案材料;
生活补贴一律通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