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9-01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办〔2017〕23号 关于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培训的通知 各市、区安监局,有关培训机构、各化工企业: 为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困难、持证上岗率较低的问题,经研究,苏州市安监局将委托有关培训机构在全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30号令)规定:电解、氯化、加氢、过氧化、聚合、重氮化、胺基化、烷基化、磺化、合成氨、硝化、裂解、氧化、氟化、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光气等16个危险化学品作业岗位人员纳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范围,企业凡涉及上述岗位的作业人员应参加持证上岗培训.

目前我市可以开展以下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 氯化、加氢、过氧化、聚合、胺基化、烷基化、磺化、合成氨、裂解、氟化和氧化岗位作业人员.其它岗位人员待培训条件成熟再在苏州市安监局网站公布.

二、承培机构 以下培训机构面向全市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泗杨路500号 联系人:施老师

电话:56323151 传真: 开办工种:氯化、加氢、聚合、胺基化、烷基化、合成氨. 常熟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地址:常熟市虞山南路55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52786574 传真:52770202 开办工种:氯化、加氢、过氧化、聚合、磺化、裂解、氧化、氟化. 昆山市开发区大明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昆山市北门路2121号(城北路北100米)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7573630 传真:57793666 开办工种:聚合、合成氨 培训计划 今年6月份,在全市先行开展胺基化、加氢、氯化和聚合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详见附一).根据企业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承办条件,6月份以后的危险化学品各工种培训开班信息将定期在苏州市安监局网站"安全文化"栏目发布,企业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联系上述培训机构报名参训.

四、考核发证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后,由培训机构所在地安监部门组织考试,经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者,30个工作日内赴培训点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

五、工作要求 各地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内部协调,落实责任,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化工企业,督促企业积极报名参加相关岗位人员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化工企业人员培训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违法行为. 各有关承办培训机构要严格人员资格审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相关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培训课程,加强服务意识,努力为参训学员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各有关化工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生产和人员培训矛盾,克服跨区域参训困难,创造条件让企业相关岗位人员参加持证上岗培训. 苏州市安监局咨询

电话:68611761. 附件:1.6月份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领证培训班安排 2.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学员须知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登记表 4.苏州市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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