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9-01 |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加盖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公章);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这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7、因档案管理需要,还需提供:使用单位法人委托书.(盖章、注明被委托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操作证(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交验原件);
电梯要提供维修保养合同,安装电梯电子监控(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报告);
安装告知书;
安装监检或验收报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制造许可证. 没有产品数据表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可以参照已有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种设备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