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2-12-09 |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驾驶证申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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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初次申领
1
第二节 增加准驾机型申领
2
第三章 换证和补证等业务办理
3
第一节 换证、补证和更正
3
第二节 转出和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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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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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违法记分管理
8
第四章 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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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1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驾驶证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 市辖区未设农机监理机构的,由设区的市农机监理机构负责管理或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协调管理. 农机监理机构办理驾驶证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和档案管理岗. 第三条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推行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短信等方式预约、受理、办理驾驶证业务,使用计算机打印有关证表.
第二章 驾驶证申领办理
第一节 初次申领 第四条 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审核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见附件1-2)、身份证明和1寸证件照.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信息,在《申请表》 受理岗签章 栏内签章;
办理考试预约,告知申请人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二)考试岗按规定进行考试.
(三)受理岗复核考试资料,录入考试结果;
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符合规定的,确定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四)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复核资料,将下列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1.《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还需收存居住证明复印件;
3.《身体条件证明》;
4.科目一考试卷或机考成绩单;
5.考试成绩表.
第二节 增加准驾机型申领 第五条 办理增加准驾机型申领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一项办理,同时审核申请人所持驾驶证.
(二)符合规定的,考试岗、受理岗、档案管理岗按照本规范第四条第二项至第四项的流程和具体事项办理驾驶证增加准驾机型业务.在核发驾驶证时,受理岗还应当收回原驾驶证.档案管理岗将原驾驶证存入档案. 第六条 农机监理机构在受理增加准驾机型申请至核发驾驶证期间,发现申请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驾驶证转出及被注销、吊销或撤销的,终止考试预约、考试或核发驾驶证,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农机监理机构在核发驾驶证时,距原驾驶证有效期满不足3个月的,或已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但不足1年的,应当合并办理增加准驾机型和有效期满换证业务. 农机监理机构在核发驾驶证时,原驾驶证被扣押、扣留或暂扣的,应当在驾驶证被发还后核发新驾驶证.
第三章 换证和补证等业务办理
第一节 换证、补证和更正 第七条 办理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驾驶证损毁换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