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2-12-31 |
(四)、建设标准
1、功能标准: 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是为社区内年龄满60周岁自理老年人、半自理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顾、精神文化、休闲娱乐等日间托养服务的设施.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应满足日托老年人在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安全卫生、运行经济.
2、建设标准: 中标人建设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必须符合《乐山市市中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具体要求为: 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在建筑底层或二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建筑设计和消防设施应符合建筑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禁止使用地下层设置日间照料中心. ②老年人休息室应配备3-5间,配备不低于10个床(或沙发)、床头柜、电视机、空调等设备,室内通道和床(椅)距应满足轮椅进出和日常照料的需要,休息室应内设卫生间,其地面应满足易清洗和防滑的要求,应男女分开,老年人用房门净宽不应小于90cm,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0cm. ③厨房、餐厅各1间,配备灶台、餐具、餐具柜、餐桌、椅子等设备.厨房餐厅设置应满足为老年人提供膳食服务的需要,同时要符合食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标准和规范. ④休闲娱乐室(多功能室)1间,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配备麻将桌、棋牌桌、电视机、空调等设备,也可与餐厅合并使用,并配备多功能棋牌桌(带餐桌). ⑤阅览室1间(含电子阅览室、书画室),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配备图书、书柜、桌椅、电脑上网设备、空调,书画用品等. ⑥医疗保健康复室1-2间,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配备相应的医疗保健康复设施、设备.或提供与就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合作的协议. ⑦办公室兼心理疏导室1间,面积15平方米,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 ⑧室内外活动场所各1处,配备3件以上的健身器材. 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室内总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
3、投资标准 中标人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首期投资额(以第三方中介评估报告为准,评估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应不低于政府建设补助资金(详见款项支付)的两倍.
(五)、项目布点范围 中标人可在下述23个社区中任选17个社区进行布点.可将相邻的2-3个社区合在一起布点,但相关标准也相应同步增加. ⑴张公桥街道办事处 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青果山社区、北门桥社区、王浩儿社区、徐家扁社区 ⑵泊水街道办事处 黄家山社区、白塔街社区 ⑶上河街道办事处 人民西路社区、紫云街社区、府街社区、兴发街社区、 ⑷大佛街道办事处 篦子街社区、大石桥社区 ⑸通江街道办事处 通江社区、岷河社区、蟠龙社区、敖坝社区、王河社区 ⑹肖坝街道办事处 肖坝社区、竹公溪社区、青江社区、共和社区
(六)、项目期限要求
1、建设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完成17个点的建设、评估、验收.
2、运营期限:经采购单位验收之日起的当月起开始计算,不得低于五年.
(七)、服务费用及款项支付
1、建设补助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乐中府发〔2015〕5号),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后,政府给予每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30万元.支付方式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并经第三方中介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达到规定的建设(投资)标准后,一次性支付.可以验收一个支付一个,也可全部验收后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