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金安排 第一条 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具体承担为:省级1.33元,市级2.0元,县级0.67元. 第二条 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下简称 一补 )政策.不能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