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3-01-04 |
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G1楼).
10、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领取标书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1、联系方式: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328室),联系人:张曙平、姚英,联系
电话:0571-
85085067、85085413,传真:0571-85085566;
杭州第四中学,联系人:徐老师,联系
电话:0571-87031845;
杭州第十四中学,联系人:倪老师,联系
电话:0571-85063612,传真:0571-85158200.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规定
1 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杭州第四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杭州第四中学、杭州第十四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分为二个标项:标项
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杭州第四中学);
标项
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杭州第十四中学).具体包括: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及勤杂工作;
绿化(含水系)的管理;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及红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行驶及停放管理;
供电及强电系统管理;
排水系统运行管理;
弱电系统运行维护;
房屋建筑公用部位维修和养护管理;
宿舍管理;
司机、会议接待、学校运动场地对社区开放管理等其他服务;
重大活动、会务、会议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计划、要求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和委托期内应履行的其他服务等义务及其他类似的责任等.投标人可以就上述项目的一个直至全部标项进行投标,同一标项不得拆标.
三、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服务期限:标项一为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标项二为自2013年2月1日至2014年1月31日,为期一年.合同期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延续提供1-2个月的服务,费用标准按原合同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供应商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采购单位的考核,采购单位报经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以续签,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标项一一年服务期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16万,标项二一年服务期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56万.
2 合同名称 《杭州第四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杭州第十四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4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进账单的形式缴至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帐号:75828100001887),同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