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01-12 |
(三)《合格证》信息的防伪编码.健康检查机构应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规定的编码方法,编制从业人员个人信息防伪条码,并印制在《合格证》正面,以便提供给执法人员扫描查询,条码下方不再标注数字,执法人员扫描条码时,扫描条码自动生成的数字信息,将为执法人员提供验证依据.
(四)《合格证》的制作方式.健康检查机构可自主选择的《合格证》制作方式,可由体检机构自制,也可指定代理机构集中制证,指定代理制证时,需向市卫生局报备.
(五)《合格证》使用.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具有国家法定证明文书的功能,全省范围适用,有效期为1年.各行政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企(事)业用人单位(业主)应予以认可.为便于执法检查识别,防止假冒,《合格证》以年度为周期变更颜色,《合格证》样式要求见附件2(图卡及说明文字).
(六)时间要求.为便于各体检机构准备,即日起至2013年底为全市启用统一《合格证》的过渡期,各体检机构应积极准备,先具备条件先启用,2014年1月1日全市统一启用新证,2013年12月31日以前,各体检机构自行办理的各式《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2014年1月1日后,体检机构新办的其它式样《合格证》相关行政部门、执法监督机构不予认可.
四、建立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合格证》防伪查询 为实现远程查验,方便工商、质监、食药、卫生等行政部门和执法监督机构检查,方便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本人查询,市卫生局依靠 成都市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建立了 成都市从业人员体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 ).
(一)系统搭建与安全.系统依靠 成都市卫生监督信息平台 建立链接(或输入查询网址)实现《合格证》信息查询.系统后台分为数据库、数据传输交换平台、信息查询平台3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单元,信息查询平台只提供查询服务,供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查询;
数据传输交换平台只提供健康检查机构、办证机构数据传输交换使用;
数据库将所有信息备份管理.
(二) 分类查询授权. 成都市从业人员体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将向各相关行政机关、执法监督人员、用人单位指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本人提供不同等级的信息查询授权,实现《合格证》互联网查询功能.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可登录成都卫生监督信息网查询从业人员信息、综合分类信息和《合格证》真伪.用人单位和持证人可按照《合格证》提供的网址登录查询《合格证》承载信息真伪.
(三)信息传输交换平台管理.市卫生局对取得资质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开通信息传输交换平台使用权限.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自愿退出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或因故受到处罚或调整,不再从事体检工作的机构,市卫生局将及时关闭其信息交换、传输、使用权限,按照规定公告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机构调整信息,同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 条码编码方式、数据接口标准、二维码查询内容及合格证多次使用等技术安全内容另行通知.
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每年要制定对健康检查机构的专项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任何健康检查机构不得委托其它机构开展体检活动,体检医师未经亲自诊查不得出具体检结果.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对违规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机构,出具虚假体检结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通报市卫生局关闭其系统使用授权,停止发放制证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