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3-01-17 |
(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率(6分)
1、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持证率(3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率(3分)
2、考核办法 签状单位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的厂长(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副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应培训人员当年培训证复印件报区安监局,持证率达100%各得3分,否则各扣3分.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农民工培训考核率(6分)
1、考核内容 (1)各类人员培训计划(2分)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2分) (3)农民工培训考核率(2分)
2、考核办法 签状单位3月20日前将当年各类人员培训计划报区安监局,按时上报并按规定培训得2分,否则扣2分. 11月30日前将证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材料报区安监局,达到100%得2分,否则扣2分.在安全监察中,发现无证上岗作业的扣2分. 签状单位按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大政办发[2006]192号)文件要求,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年底前农民工培训率达80%的得2分,否则扣2分.
(六) 三同时 项目审查与验收(10分)
1、考核内容 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审查验收(10分)
2、考核办法 审查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核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审核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审核书》,建设项目通过审查验收的得10分,否则扣10分.
(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6分)
1、考核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分) (2)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分)
2、考核办法 (1)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AQ/T9002-2006)及有关行业标准或要求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应急预案体系的,得2分.各单位编制的预案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要素完整、文字简洁、操作性强、可读性强的,得1分.各单位定期到区安监局备案或在预案修订后到区安监局备案的,得1分. (2)制定预案演练计划,当年进行预案演练并提前10日将演练时间、演练方案报区安监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八)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建设(8分)
1、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5分) (2)职工的安全教育情况(3分)
2、考核办法 (1)企业的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的得5分,否则扣5分;
(2)查阅职工教育培训记录、试卷及档案符合规定并档案健全的得3分,否则扣3分.
(九)电气安全管理(6分)
1、考核内容 (1)漏电保护器覆盖率及其正常运行率(3分) (2)其他电气安全装置(2分) (3)从业人员安全用电知识专项培训教育(1分)
2、考核办法 (1)11月30日前,签状单位将能够证明漏电保护器覆盖率及其正常运行率的有关材料报送区安监局.覆盖率达100%或覆盖率上升25%并保持正常运行的得3分,否则扣3分. 年度内,凡是签状单位发生因未安漏电保护器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的,该考核项目扣6分. (2)11月30日前,签状单位将能证明增设其它电气安全装置情况的有关材料报送区安监局.增设其它电气安全装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3)11月30日前,签状单位将组织面向基层从业人员(非电工)的安全用电知识、触电应急救援知识等电气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情况报区安监局.组织专项培训教育的,得1分,否则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