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3-01-26 |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
二、三十
四、三十
七、三十
八、三十
九、四
十、四十
二、四十
四、六十一条. 商贸服务管理科、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 具体承办人 承接省级下放 行政许可 52050200BS-XK-0003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1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附件2第15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
二、三十
四、三十
七、三十
八、三十
九、四
十、四十
二、四十
四、六十一条. 商贸服务管理科、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 具体承办人 承接省级下放 行政许可 52050200BS-XK-0004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27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附件2第16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不予许可应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 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行政许可法》第三
十、三十
二、三十
四、三十
七、三十
八、三十
九、四
十、四十
二、四十
四、六十一条. 商贸服务管理科、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 单位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毕节市商务局窗口首席代表、 具体承办人 承接省级下放 行政许可 52050200BS-XK-0005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附件2第30项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认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46号)附件2第17项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