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1-28 |
4.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的主办方须为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4.5其他规定 ⑴、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捌佰元/标段,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投标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采购人不予组织.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提疑截止时间:2019年4月24 日11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19年4月25日11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8 8.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标段人民币;
8.2投标供应商应于2019年 5月 7日16: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开收据;
8.3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开投标保证金收据;
8.4收款单位: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城西支行;
账号:510903862910201;
受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511室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交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为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5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8.6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内.
10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19年5月9日9: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5月9日9:30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11 开标时间:2019年5月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12 评标时间:2019年5月9日9时30分 评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13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19年5月9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幢1002室1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