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2-01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人和代理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
电话: 移动
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登记、设立登记,申请人为投资人,落款为投资人亲笔签名.
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登记、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落款为投资人亲笔签名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