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3-02-17 |
第三章 鼓励措施 中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 的 煤矸石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 ,因此,本项目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要求. 1.3.2与《一般工业固废堆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矸石淋溶检测报告,矸石浸出液所有检出项目浓度值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中的浓度值,说明本项目矸石是无浸出毒性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矸石淋溶水所有检出项目浓度值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为7.24,在6-9之间,说明本项目接收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中Ⅰ类场的有关要求.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场)场址选择的要求,评价对本次拟选排矸造地场地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见表1.3-1. 表1.3-1 本项目选址环保符合性分析 序号 选址要求 本项目排矸造地场地 满足 程度
1 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不在怀仁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不违背怀仁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满足
2 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过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拟选排矸造地场地距离最近的村庄为项目东南1km的王坪村,符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满足
3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本项目拟选场地满足承载力要求. 满足
4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场地范围内未发现断裂及其他构造形迹 且项目选址不在地质断层上. 满足
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选址未处于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满足
6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选址范围无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也无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特别保护的区域. 满足 1.3.3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工程位于省级农产品主产区、桑干河河谷盆地农产品主产区,本工程属于荒沟造林项目,工程的建设符合《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 1.3.4与怀仁市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距离怀仁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西边界约16km,不在怀仁市城市规划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不违背怀仁市城市总体规划. 1.3.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产资源开发 本项目位于怀仁市新家园乡大峪沟村东北1.5km处,根据《怀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调整方案,占地属林业用地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中提出结合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环境条件和各类土地的适宜性程度,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建设与保护,在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林地比例,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促进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的提高. 怀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1.3-1. 根据《怀仁市矿产资源规划》,怀仁市自然资源局按照上级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部门关于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多管齐下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力地推进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进程.着力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狠抓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狠抓居民区环境恢复治理,狠抓自然灾害恢复治理. 本项目为荒沟填平造地项目,项目实施后平台覆土造林地327亩,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怀仁市矿产资源规划要求. 1.3.7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和《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中规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也不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项目仅在建设过程中破坏地表,建设完成后,项目将对其进行地表恢复.项目运行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②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排矸造地项目,可以综合利用区域废弃的煤矸石,填埋荒沟造地,增加绿化面积,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以合理处置煤矸石,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林地面积. ③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2017年怀仁市P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