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2-20 |
《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至今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环境的重大变化以及纳雍县自身土地利用的巨大变化预见性不足,导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结构和布局与 十三五 期间土地利用需求不相适应. 为了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促进全县 十三五 期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文件以及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毕国土资发〔2016〕77号)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展开调整完善工作,完成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总则
第一节 规划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针,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保障纳雍县 十三五 期间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为纳雍县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纳雍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调整的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根据毕节市市级下达规划调整指标,合理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完成保护任务,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并根据下达的纳雍县建设用地控制总规模,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县域中心区域、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
(三)推进 三线 划定和 多规合一 统筹协调,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 三线 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 底盘 ,推进 多规合一 .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第二节 规划调整的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调整的期限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调整期限:2015~2020年.
二、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包括纳雍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即全县所辖雍熙镇(现划分为雍熙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鬃岭镇、阳长镇、维新镇、龙场镇、乐治镇、王家寨镇(现更名为居仁街道办事处)、百兴镇、张家湾镇、勺窝乡(现更名为勺窝镇)、新房彝族苗族乡、厍东关彝族苗族白族乡、董地苗族彝族乡、寨乐乡(现更名为寨乐镇)、化作苗族彝族乡、老凹坝(现更名为玉龙坝镇)、沙包乡(现更名为沙包镇)、水东乡(现更名水东镇)、曙光乡(现更名为曙光镇)、姑开苗族彝族乡、羊场苗族彝族乡、锅圈岩苗族彝族乡、昆寨苗族彝族白族乡、左鸠戛彝族苗族乡、猪场苗族彝族乡等23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