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3-02-28 |
一、部门职责 (1)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4)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45)
四、公共服务事项 (57)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盖章):株洲县公安局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联系 方式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7628802 指导全县反恐怖工作,参与恐怖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负责县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指导、监督110接处警和应急管理的工作 负责公安社会应急联动指挥工作,协助县应急管理部门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工作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公众对公安民警违法违纪和社会治安等问题的电话投诉、举报的工作
2 组织和指导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事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并拟订预防和打击对策
27618157 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指导和协调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的工作 规划、开展刑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全县刑侦部门提供信息、情报等支撑,承担指导和管理全县刑事技术信息系统建设的工作 组织指挥现行重特大案件侦破工作,组织协调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跨区域案件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刑事技术工作的管理指导;
负责全县刑事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人资格审查、登记、考核等管理工作;
为全县重特大、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支持;
承担全县案件疑难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及复核工作;
负责全县刑事技术信息系统的建设指导、管理工作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指导、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27698231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直接侦办或侦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工作,协调跨县区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
3 负责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
协调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 掌握全县治安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对策
27614860 承担指导和监督公安派出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案件的工作,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104种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承担指导和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 承担指导公安派出所工作和派出所建设 承担指导和参与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承担指导和协调县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工作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承担淫秽物品的鉴定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 负责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
组织和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工作
27617237 承担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提供人口信息查询服务和人口信息共享工作,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 承担指导全县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工作 承担对全县公民因私事出国,来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管理工作 承担保护公民因私事出入境的合法权益,预防和依法查处公民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收集处理出入境活动中影响社会稳定和出入境正常秩序的情报信息的工作 承担打击非法移民、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妨害边境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 承担全县公安外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