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2-28 |
(四)处置要求 1.各区(市)所属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按照 属地管理 原则,由区(市)教育(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开展工作,及时了解事件情况,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事件信息. 有较大财产损失或有较大影响,或事故死亡人数1人的,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业务处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事故死亡2人以上的,市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有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影响,或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导处置工作. 2.局属学校发生突发事件.事故发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市教育局有关领导、有关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进行研判,提出处置意见,及时控制态势发展,做好善后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有较大财产损失或有较大影响的,或事故死亡人数1人的,市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事故死亡人数2人以上的,市教育局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有重大财产损失或有重大影响的,或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3.发生涉外事件,外籍子女学校、涉外培训机构和外教、外籍学生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突发事件以及政治敏感性强,造成国内外严重影响的突发事件.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处室和局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应赶赴现场,会同相关部门,指挥、协调处置工作.
(五)处置责任 局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确定事故发生原因,视情况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局分管安全领导: 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协助局其他业务分管领导做好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配合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局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内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做好分管领域内各学校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工作. 局安全保卫处:负责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负责收集和分析突发事件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措施,上报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
协调相关业务处室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因调查、责任追究、舆情应对、善后安抚等工作;
关注事件发展,控制恶化态势,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