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3-07 |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煤矿安全规程》全面准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对其中容易误解多解的、本次新增的、带有红线意义的重要条款,从理论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细化了一些技术措施. 目录第一编 总则
1 1. 第四条 煤矿企业与煤矿的界定
1 2. 第十条 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
2 3. 第十二条 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
3 4. 第十七条 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 第二编 地质保障
6 5. 第二十三条 补充地质勘探
6 6. 第二十五条 井筒检查孔布置
6 第三编 井工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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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矿井建设
8 7. 第三十五条 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8 8. 第四十六条 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
8 9. 第五十条 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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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开采
12 10. 第九十五条 采掘工作面布置
12 11. 第九十六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 12. 第一百零八条 充填开采
14 13.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顶煤开采
15 14.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三下 试采条件
17 15.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三下 试采报告的内容
19 16. 第一百三十四条 防止、检查及处理煤仓与溜煤(矸)眼堵塞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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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25 17. 第一百四十一条 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
25 18. 第一百四十五条 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的安全要求
25 19. 第一百四十七条 分区式通风
26 20.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主要进回风巷超前采煤工作面2个区段
26 21. 第一百五十三条 禁止局部通风机稀释工作面瓦斯
27 22. 第一百五十九条 矿井反风演习的条件
27 23. 第一百六十四条 局部通风机 三专 要求
27 24. 第一百七十八条 打前探钻孔防止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
28 25. 第一百八十四条 低浓度瓦斯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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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30 26. 第一百八十九条 突出矿井与突出煤层的鉴定
30 27. 第一百九十一条 突出防治的原则与要求
31 28. 第二百零一条 典型的瓦斯突出预兆
33 29. 第二百零六条 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厚煤层的认定
33 30. 第二百零九条 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控制范围
33 31. 第二百一十条 煤层坚固性系数和煤层埋深的概念
34 32. 第二百一十一条 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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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冲击地压防治
35 33. 第二百二十
五、二百二十七条 冲击地压相关术语
35 34. 第二百二十八条 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的要求
36 35. 第二百三十一条 冲击地压矿井巷道与采掘布置
38 36. 第二百四十四条 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加强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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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防灭火
42 37. 第二百五十九条 防灭火高分子材料
42 38. 第二百六十条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44 39. 第二百六十一条 自然发火监测
45 40. 第二百六十五条 自然发火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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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防治水
46 41. 第二百八十三条 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
46 42. 第二百八十五条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47 43. 第二百九十八条 水淹区域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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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49 44. 第三百三十条 地面雷管发放套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