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03-07 |
维修硐室的硐口的栅栏门设置;
变配电硐室防水门、防火门、栅栏门和出口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当井下不设动力油储存硐室时,对井下动力油的配送及采取的安全措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2.3井巷工程支护 对井筒支护、巷道支护、硐室支护等与设计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2.4保安矿柱与防火隔离设施 对境界矿柱、井筒保安矿柱、中段(分段)保安矿柱与有自燃发火倾向区域的防火隔离设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2.5采矿方法和采场 (1)对采场支护、采场安全出口等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对凿岩、装药、爆破、通风和出矿等采场生产作业活动所采取安全措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对自动化作业采区安全门设置、采空区及其他危险区域处理方式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4)对人行天井的梯子间、防护网、隔离栅栏设置、井口防护设施设置、废弃天井井口处理措施,矿石、废石溜井井口的安全车挡格筛设置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5)当矿石具有放射性时,对开采时采取的防护措施的符合性评价. 3.2.6井下爆破器材库位置及爆破作业 对井下爆破器材库独立回风道设置、井下爆破安全设施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3提升运输系统 3.3.1竖井提升系统 (1)箕斗井提升:对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尾绳保护设施、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卸载站、装载站的安全护栏以及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2)罐笼井提升:对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井口门禁系统、井筒内梯子间、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井口和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他承接装置、安全门、安全护栏、阻车器设置,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混合提升:对提升装置、罐道、提升容器、钢丝绳、视频监控、井口门禁系统、井筒的梯子间、提升容器防过卷设施、防过放设施、防坠设施,卸载站、装载站安全护栏,井口和各中段马头门的摇台或者其他承接装置、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提升机房内盖板、梯子和安全护栏以及多绳摩擦提升的尾绳保护设施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4)电梯井提升:对钢丝绳、罐道、轿厢、控制系统、梯子间及安全护栏、电梯和梯子间进口的安全防护网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3.2斜井提升系统 对提升容器、钢丝绳、提升系统连锁控制、视频监控、斜井内轨道防滑措施、防跑车装置、躲避硐室、人行道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隔离设施、井下甩车道和吊桥、梯子和扶手、井口安全门、阻车器、安全护栏、挡车设施和门禁系统以及提升机房内的安全护栏和梯子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3.3带式输送机系统 对带式输送机、斜井通风、排水、消防、各种闭锁和机械、电气保护装置、胶带输送机的安全护罩、安全护栏、梯子、扶手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3.4斜坡道和无轨运输系统 (1)对斜坡道运行车辆、车载灭火器配备以及人行道宽度、躲避硐室、缓坡段和错车道、交通信号系统、斜坡道口门禁系统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无轨作业中段(分段)的主要运行车辆、人行道或躲避硐室、水沟及盖板、卸载硐室的安全车挡和护栏及门禁系统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3.5有轨运输系统 对运输设备、人行道、躲避硐室、水沟、以及装载站和卸载站的安全护栏、人行巷道的水沟盖板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3.6主溜井及破碎系统(含箕斗装矿系统) (1)对破碎站设备与上部主溜井料位和下部成品矿仓料位的连锁控制、给矿皮带机与提升系统和成品矿仓的料位连锁控制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主溜井井口安全护栏、安全标志、主溜井底部安全设施、主溜井安全检查、料位检测与报警设施、大块破碎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破碎设备运动部件周边的安全护栏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4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 (1)对地下水疏/堵工程及设施(含疏干井、放水孔、疏干巷道、防水门、水仓、疏干设备、防水矿柱、防渗帷幕及截渗墙等)、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的矿山露天坑底防洪水突然灌入井下的设施(包括露天坑底所做的假底、坑底回填等)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对水泵、排水管路及排水系统控制系统、防水门、涌水量监测设施、探放水设备、降雨量观测站、救生设施、水泵房及变电所内盖板、安全护栏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5通风系统 (1)对通风井巷、通风机、通风构筑物、空气预热与制冷降温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通风井巷内的风量、风速、检测及报警设施、风井井口和马头门处的安全护栏、风机进风口的安全护栏和防护网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6充填系统 (1)对充填管路减压、排气、压力监测、充填搅拌站内及井下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充填系统事故池、采场充填挡墙、充填站内及井下充填系统的安全护栏及其他防护措施(包括物料输送机和其他相关设备、砂浆池、砂仓等)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3.7供配电 (1)对供电电源、供电线路及总降压主变压器、高(低)压供配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井下供配电系统的各级配电电压等级、井下照明设施、地表架空线转下井电缆处防雷设施、地面建筑物防雷设施、避灾硐室应急供电设施及等电位联接设施、牵引变电所接地设施、变配电硐室应急照明设施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2)对井下低压配电系统故障(间接接触)防护装置、井下直流牵引变电所电气保护设施、直流牵引网络安全措施、爆炸危险场所电机车轨道电气安全措施、设有带油设备的电气硐室安全措施、井下各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的继电保护装置、裸带电体基本(直接接触)防护设施、保护接地的进行符合性评价. 3.8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 对供水水池、供水设备、供水管道、消防供水系统、消防水池、消防器材、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消火栓的进行符合性评价. 3.9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 3.9.1监测监控系统 对有毒有害气体监(检)测、通风系统监测、视频监控、地压监测、系统维护与管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9.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对人员定位系统硬件、软件、系统维护与管理等进行符合性评价. 3.9.3紧急避险系统 对自救器与逃生用矿灯、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