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3-12 |
一、中秋、国庆几大节日会收到鲜花、水果、蔬菜、水产、月饼票等等,也接受过别人给我孩子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压岁钱.当时我确实没把这些看成什么大事,认为社会上很多见,礼尚往来,习以为常,只要不收现金,就不会有问题.再说,这些人有的是我的部下,有的是私营企业主,他们给我送这送那,也是为了和我搞好关系,让我在工作中能多予支持,不会有大的问题. 现在看来,是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变化,是自己把党纪国法置之脑后,把收受礼品、礼金、礼券看成了小事、小节,心存侥幸,总以为司空见惯、法不责众.小节不守,终将酿成违法乱纪的大事! 迟到的悔恨 走进冰冷的铁窗,我万箭穿心,悔恨不已. 在国资委主任这个岗位上,我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干得很用心也很辛苦,没有想到自己竟会葬送在自己手上. 通过调查人员谈话教育,以及自己的深刻反省,我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我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组织的声誉,我愧对党、愧对人大代表的称号、愧对组织培养和信任,是组织给了我今天的一切,我却轻易地把它毁了;
我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不起人民,对不起这个社会;
我愧对妻子和女儿,给他们心灵上带去极大的创伤. 我认罪悔罪,老老实实地改造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为悔过自新,脱胎换骨. 背景资料: 凌宝亨,195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1996年至2006年期间,凌宝亨先后利用其担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处长、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副总裁、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价值人民币50.8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07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凌宝亨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