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3-03-21 |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5.自控与 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 (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一人次扣5分;
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 装置的生产、设备及工艺专业管理人员不具有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每一人次扣5分;
企业未按有关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化学化工类专业毕业的,每一人次加2分. 7.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0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制定的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不完善的,扣5分;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未有效执行的,扣10分;
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涉及一个岗位扣2分. 8.应急 管理 应急配备 企业自设专职消防应急队伍的,加3分. 9.安全管理绩效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一级的,加1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二级的,加5分;
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三级的,加2分. 安全事故情况 (10分) 三年内发生过1起较大安全事故的,扣10分;
三年内发生过1起安全事故造成1-2人死亡的,扣8分;
三年内发生过爆炸、着火、中毒等具有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扣5分;
五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加5分. 10.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