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2019-07-31
南充市顺庆区经济和科学技术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表1 主体责任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科技发展和信息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有关工业经济、科学技术和信息化的实施细则草案,组织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和科学技术的融合及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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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

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经济、科技和信息系统化业务工作.

(四)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推广和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七)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工业系统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劳动保护、负责调查、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十)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一)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

负责通信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二)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各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组织国、省、市各类科技项目的推荐、申报、争取、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

组织区本级重大科技专项政策制定、方案论证、综合平衡、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对区本级重大科技专项的设立、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基地)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地)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五)归口管理各类科技专项经费、科学事业费并负责预、决算方案编制,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协调有关部门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等经济手段,研究拟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实施对科技工作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六)牵头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引智工作;

协调联系驻市大中专院校与科研机构,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推进产学研联合;

牵头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和推广. (十七)拟订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全区科技服务民生、科技服务 三农 、科技扶贫工作的开展,组织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八)研究拟订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规划和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

指导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实施转化和相关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

负责全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评选)、奖励工作;

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

负责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十九)负责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 (二十)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职责.

1、负责电力和移动通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2、指导督促全区装备制造、煤炭、化工、建材、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保障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

4、协调服务在顺庆军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5、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对涉及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项目给予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广应用.

6、支持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实施 科技兴安 战略.

7、按照区政府关于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取得创新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二十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在组织编制工业专项规划时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

3、指导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开发与示范.负责加大对环保科研创新的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牵头开展污染防治科技攻关,发挥创新驱动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环境保护科技进步.

4、负责遴选推广适宜本地区的水污染防治先进适用技术,根据国省市相关要求编制技术指导目录并加强指导目录的实施,建立指导目录定期完善修订机制.

5、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低碳发展、发展循环经济等工作.

6、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负责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

7、会同有关方面,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8、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燃煤锅炉 煤改气 煤改电 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1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及其他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

负责开展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负责排查、制定取缔 10+1 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实施,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负责推行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

10、负责指导石化行业企业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和油品升级工作.负责制定方案并实施完成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

11、负责制定工业节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中水回用和工业节水减排.牵头实施 小、散、乱、污 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监督石化、家具、印刷、包装、涂料等工业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12、配合环境保护等部门开展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供电部门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断电等措施.

13、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对存在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新增授信支持.

14、负责协调金融监管部门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将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和管理.

15、引导金融机构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

1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十二)负责全区盐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相关盐业法规规章;

2、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制定和组织实施区级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4、负责受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批发企业的跨省、跨区域信息告知备案;

5.指导工业盐生产经营企业建立生产、销售记录制度,协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盐产品;

6、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食盐零售价格市场监测和特殊情况下的价格干预工作,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

7、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宣传工作;

8、负责盐业行业的统计、分析,监测盐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9、承办政府交办的有关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管理的其他事项.

10、组织编制全区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

11、指导和推动盐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 (二十三)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边界

(一)安全生产监督职能职责: 电力和移动通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我局负责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方面,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我局负责推动污染工业企业退出. 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燃煤锅炉 煤改气 煤改电 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10蒸吨以上工业燃煤锅炉及其他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等污染治理;

负责开展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负责排查、制定取缔 10+1 小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实施,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负责推行工业领域自愿性清洁生产 . 我局负责开展工业领域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工作.

(三)负责制定工业节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中水回用和工业节水减排.牵头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我局负责实施 小、散、乱、污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整. 表2-1 序号1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权利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实施依据 1.《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第二十三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第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负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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