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3-03-30

(一)基本情况: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半程镇魏家峪村西,距城区35公里,占地面积约486.

5亩,采用卫生填埋技术工艺,主要有垃圾填埋区、污水处理区、生产管理区等构筑物.一期工程于2000年4月开工建设,2001年9月投入使用,总投资约5113万元,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吨.填埋区场底采用片麻岩结构自然防渗措施,调蓄池北侧截污坝根据现场地质特点采用了帷幕灌浆垂直防渗,容积为80000m3.截至2016年9月,该库区共填埋生活垃圾300余万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及库容量后进行临时覆膜封场.

(二)监测项目: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规定的监测项目、监测标准、监测频次、采样时间等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地下水质监测、甲烷浓度监测、恶臭污染物监测、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噪声监测,进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等.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将原始监测记录交由采购人保存.

(四)国家、地方或行业出台新的监测标准,按照新的监测标准进行监测.

三、技术要求

(一)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基本要求: (1)监测内容: PH、色度、CODcr、BOD

5、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监测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同时,对临时封场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其中:CODcr、BOD

5、悬浮物、总氮、氨氮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指标每年测定一次. (2)监测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地下水水质监测基本要求: (1)监测内容:对临沂市垃圾填埋处理场地下水监测系统进行取样监测,地下水监测系统包括本底井、排水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视井等(以下简称地下水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等,不同质量类型地下水的质量标准执行GB/T14848中的规定.监测频次: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

对污染扩散井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

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个月. (2)监测方法:地下水质量检测方法采用GB5750中的检测方法. (3)按照国家、行业等相关要求,负责对地下水监测系统进行洗井、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地下水监测系统正常使用,并自备取样工器具等.

(三)甲烷浓度监测基本要求: (1)监测内容:甲烷浓度监测分为日常监测、监督性监测.其中:日常监测为每日对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进行监测.监测性监测为每3个月对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进行监测. (2)监测方法:日常监测采用符合GB13486要求或具有相同效果的便携式甲烷测定器进行测定;

监督性监测应安装HJ/T38中的甲烷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四)恶臭污染物监测基本要求: (1)监测内容:恶臭污染物监测,并每3个月对场界恶臭污染物进行监测. (2)监测方法:按照GB/T14675和GB/T1467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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