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3-03-30 |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2018-450331-20-03-037896)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我局以荔环罚字【2019】13号文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项目位于荔浦市长水岭工业园区中的小微企业创业园内,建设地点中心坐标东经110.416600,北纬24.564600.项目用地面积为3681.35m2,建筑占地面积1614m2,总建筑面积为33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仓库和办公楼等;
购置设备74台(套);
建1条静电喷漆生产线、1条毛坯生产线、1条机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40万支衣架系列产品(均为木衣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万元. 环保工程包括施工期设备安装和营运期,营运期包括废气治理(2套布袋除尘系统、2套"水帘+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系统)、废水治理、噪声防治、固体废物处理等. 项目以电作为能源,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符合荔浦市长水岭工业园区规划. 项目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能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内.因此,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原料、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搞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
(二)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在污水管网接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前,项目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走,用于周边果园果树施肥;
在污水管网接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的生活污水须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输送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木衣架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静电喷漆和手工喷漆过程产生的喷漆废气.项目木衣架生产过程中,在木料切割、平面抛光、机砂抛光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质粉尘,项目拟在木料的切割、平面抛光、机砂抛光等各个工艺环节设置配套的集气装置,并通过管道抽至末端的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粉尘经处理后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使用水性漆对衣架进行喷漆,设置封闭独立的静电自动喷漆车间和手喷车间;
静电喷漆车间采用静电的形式对木衣架进行喷漆,手动喷漆主要是对底漆静电喷漆过程存在瑕疵的部位(即喷漆不到位的部位)进行手动修补,项目在调漆、静电喷漆、手喷及衣架晾干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非甲烷总烃,静电喷漆废气和手工喷漆废气各自经1套"水帘+等离子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的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处理后的静电喷漆废气和手工喷漆废气分别通过32m高的1号排气筒和2号排气筒排放.